是的,保定又征地了! 2019年最后一个小长假也过完了 陷入上班循环中,是不是觉得没有盼头了呢 不要担心,保定人“暴富”的机会又来了 近日发现了一批拆迁的通告 虽然没有我家 但是说不定没有你家哟! 『 2019年保定最新的拆迁地图 』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莲池区 南大园乡南金庄村 征地范围:村南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南金庄村建设用地,西至西马池村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2014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南大园乡西马池村 征地范围:村南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3002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尧乡乌马庄村 征地范围:村西位于东至乌马庄村道路,南至乌马庄村道路,西至乌马庄村,北至乌马庄村、乌马庄村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2.4694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尧乡乌马庄村 征地范围:村西位于东至乌马庄村,南至乌马庄村地,西至清苑县五尧法庭、乌马庄村,北至乌马庄村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1.4393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南大园乡西马池村 征地范围:村南位于东至南金庄村建设用地,南至西马池村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0151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竞秀区 韩村乡韩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保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至复兴中路,西至韩村建设用地,北至保定利家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家街、保定市新市区韩村乡韩村村民委员会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1.6594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颉庄乡崔闸村 征地范围:村南位于东至保定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崔闸村地、保定市新市区劳动局,西至崔闸村地,北至盛兴路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0517公顷 补偿标准:330.00万元/公顷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大马坊乡大马坊村 征地范围: 地块1:位于东至:大马坊村地、西南韩村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大马坊村建设用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地块2:位于东至:大马坊村建设用地、大马坊村地、大次韩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北至:大次韩村地 征地面积: 地块1:约3.1086公顷 地块2:约3.2234公顷 补偿标准:18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大马坊乡周庄村 征地范围:位于村北东至:周庄村地,南至:周庄村地,西至:周庄村地,北至:周庄村地 征地面积:约15.9826公顷 补偿标准:18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满城区 大册营镇北宋营村 征地范围:村北位于(东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西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北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2493公顷 补偿标准:12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大册营镇北宋营村 征地范围:村北位于(东至:北宋营村地、北宋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西至:北宋营村地、北宋营村建设用地;北至:北宋营村地、张柔路)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6335公顷 补偿标准:12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大册营镇北宋营村 征地范围:村北位于(东至:北宋营村地;南至:北宋营村地;西至:北宋营村地、北宋营村建设用地;北至:北宋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6924公顷 补偿标准:12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贤台乡水北庄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水北庄村地,南至:水北庄村地,西至:水北庄村地,北至:水北庄村地 征地面积:约4.5893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贤台乡水北庄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征地面积:约0.0773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贤台乡中南韩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中南韩村,西至:中南韩村地,北至:中南韩村地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中南韩村,西至:中南韩村地,北至:中南韩村地 征地面积:约0.3630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商服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东南韩村地,南至中南韩村建设用地,西至东南韩村地,北至东南韩村地 征地面积:约1.6067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贤台乡大次韩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大次韩村地,南至:大马坊村地,西至:大次韩村地,北至:大次韩村地 征地面积:约0.2565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贤台乡西贤台村 征地范围:位于东至:西贤台村地,南至:河北润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征地面积:约1.9323公顷 补偿标准:120.00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易县 西山北乡于家庄村 征地范围: 1号地:位于村南(东至于家庄村建设用地;南至水库水面;西至于家庄村旱地;北至于家庄村旱地和于家庄村建设用地)的土地; 2号地:位于村南(东至水库水面和于家庄村其他草地;南至于家庄村其他草地;西至于家庄村其他草地;北至于家庄村建设用地)的土地; 3号地:位于村东(东至于家庄村旱地;南至于家庄村旱地;西至于家庄村旱地和公路用地;北至于家庄村旱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 1号地: 面积约0.2331公顷 2号地: 面积约0.4264公顷 3号地: 面积约0.3015公顷 开发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补偿标准:97.5万元/公顷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西山北乡西山北村 征地范围: 1号地: 位于村东(东至林泉村内陆滩涂和港里村旱地;南至沙江村水浇地、沙江村旱地和港里村旱地;西至西山北村水浇地;北至西山北村水浇地)的土地; 2号地: 位于村东(东至西山北村果园;南至西山北村果园;西至西山北村果园;北至西山北村果园)的土地; 3号地: 位于村西南(东至西山北村旱地和西山北村果园;南至西山北村果园和西山北村旱地;西至西山北村旱地;北至西山北村旱地)的土地; 征地面积: 1号地: 面积约0.5910公顷 2号地: 面积约0.1333公顷 3号地: 面积约0.6667公顷 开发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补偿标准:97.5万元/公顷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唐县 白合镇白合村 征地范围:村北位于东至白合村,西至白合村,南至白合村,北至白合村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1.9131公顷 补偿标准:91.5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曲阳县 恒州镇大南关村 征地范围:位于村北侧(东至大南关村、旧南环路,南至大南关村,西至大南关村,北至大南关村)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1.5455公顷 补偿标准:135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恒州镇小南关村 征地范围:位于村北侧(东至小南关村,南至小南关村,西至河北万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北至河北万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道)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1648公顷 补偿标准:135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横州镇东大街村 征地范围:位于村北侧(东至东大街村,南至东大街村,西至东大街村,北至滨河小区)的土地 征地面积:约0.5791公顷 补偿标准:135万元/公顷 开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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