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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缓控释肥)招标公告

 昵称37581541 2019-10-14
 

受采购人委托,我采购中心现就梁山县农业局复混肥(缓控释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LSZC-2014-158

(二)项目内容:梁山县农业局复混肥(缓控释肥)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2日14:3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梁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建设银行六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人工、运输、化验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45000.00元),否则不予受理。

3、供货:签定合同后7日内,中标企业负责供货到采购人指定乡村。

4、化验与验收:到货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企业共同取样化验,化验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组织出具《梁山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6、投标文件包括:

①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资质不合格或文件不规范等,报价无效。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投标企业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8、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总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总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总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总报价。

9、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0、有关此次采购未尽事宜,请联系采购人或梁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梁山县农业局联系方式:谷院长  ****-*******

梁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梁山县人民北路79号建设银行6楼

网    址:http://liangshan.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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