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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银行办卡并存20万下午只剩35元 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吗?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19-10-15

有朋友上午去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并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朋友觉得自己没有办理网银,银行应该对自己的资金损失承担完全的责任。而银行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是不法分子的责任应该向不法分子还钱。朋友将银行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卡主没有通过银行柜台申请网银业务,是银行擅自为卡主开通网银转账功能导致卡主的资金损失,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该全额进行赔偿。你是否认为银行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呢?

银行存款出现任何的损失,银行都或多或少的有责任,涉及到上面的案例,银行应该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全额的赔偿呢?

首先银行为什么要擅自为客户开网银?

网上银行也叫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或电子银行,是银行利用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实现业务的操作,使客户足不出户就能够完成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业务功能。

网络银行已经成为目前银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银行实现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升级,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7年网上银行交易达1171.72亿笔,同比增长37.86%;交易金额达1725.38万亿元,同比增长32.77%;网上银行个人客户达14.31亿户,同比增长17.32%;企业客户达0.29亿户,同比增长9.56%。

由于网银已经成为一种银行业务的发展趋势,因此很多银行已经将网银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当然网络银行也就成为各银行工作人员的重要业务考核指标,落实到柜台人员和客户经理就是考核指标,完成了有奖励,完不成扣奖金。这就是银行工作人员积极推销网络银行的原因,当然也就成为个别银行员工擅自给客户开通网银的重要原因。

其次,银行工作人员擅自给客户开通网银到底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擅自给客户开通网银造成损失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网银的指标、银行卡网络银行开通率等指标,擅自将没有开通网银的客户进行了开通,而开通以后受到不法分子侵入和攻击,将客户的资金通过网银的手段转走,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

第二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由银行工作人员对没有开通网银功能的客户、账户上有资金的擅自开通网络银行功能,而同时将银行的账号、网络银行的密码等信息交给不法分子,不法分子很容易地就将客户的资金通过网银功能转账取走。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银行都应该全部承担责任:

一是确保储户存款的安全是银行应该承担的责任,最早银行的产生就是为客户储存和保管财物,而资金的被盗只要不是客户的直接责任如银行卡、存折没有妥善保管、银行卡的密码丢失等,那么银行就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是银行员工擅自开通网络银行的功能是典型的越权行为,是违背客户的意志的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不管银行的员工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都是银行员工的职业行为,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银行都必须承担责任。

三是案例中银行关于资金损失是不法分子造成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道理和依据的,银行是完全的过错方,就应该完全承担损失,这种强词夺理的行为只会给银行的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现实中一些银行不在客户的资金安全性上下功夫,不在员工的管理上下功夫,不在科技防范风险上下功夫,出现资金安全问题推卸责任的做实在不利于银行形象的提升。(作者麒鉴)

早上银行办卡并存20万下午只剩35元 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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