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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气温骤降,潍坊城区各个供热企业已经陆续启动了2019年的供暖收费工作

 熊样熊才 2019-10-15

一、居民用热价格未变,仍然是23元/㎡

根据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潍坊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关于潍坊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

1.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仍为23元/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价格为19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解决。

2.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基本热价为6.9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基本热价为2.9元/平方米,差价(4元/平方米)由财政承担;计量热价为0.153元/千瓦时。

二、非居民用热基准价格未变,上浮幅度由10%降为5%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规定,非居民用热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由上下浮动10%降为上浮5%,下浮不限。基准价格标准为:

1.非居民用高温水(蒸汽)终端基准销售价格为74.20元/GJ(蒸汽187元/吨);

2.非居民用热终端基准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为28.30元/平方米(上浮5%后最高为29.72元/平方米)。

3.非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基准价格,基本热价为8.4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92元/千瓦时。

供暖季马上来临,供热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上述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并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市、区两级发改部门将加强对供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供热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潍坊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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