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治理,不断建立健全河长、湖长组织体系,目前已实现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全覆盖,河湖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良好成效。人民群众对周边河湖生态环境变化了解更及时、反应更灵敏、感受更深刻、巡查更方便,他们既是河湖生态治理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重要的参与者。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是确保治理成效、维护河湖健康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议借鉴广东、北京等地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公众参与,共同推进全区河湖的管理和保护。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报道以及主题展览、现场展示、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书画摄影比赛、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河长制湖长制,提高公众对河长制湖长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理解,自觉减少各种污染源产生,改变乱排乱倒、乱挖滥采、乱占滥用的习惯,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畅通参与渠道。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充分听取和照顾群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在决策、实施、评价的各个阶段真正体现公众的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建设,在现有河长制公示牌的基础上,多途径多渠道公开河湖治理保护相关信息,确保周边群众充分知晓;通过问卷调查、意见征集、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形式,扩大公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市长热线、领导信箱、举报电话以及邮箱、微博、微信、QQ等新媒介平台的作用,建立更方便更快捷的公众参与和投诉监督渠道,使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环境内化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 三、壮大民间河湖长队伍。按照自愿、就近、热心的原则,从居住或工作在河湖附近,熟悉河湖、口碑好、威信高、热心公益的人士中选聘民间河湖长,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依托民间龙舟队、游泳爱好者团队、钓鱼爱好者团队、骑行爱好者团队、青年志愿者团队、义工团队等,发展义务护河护湖队伍。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及志愿者在河湖巡查、垃圾清理、政策宣传、违法举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及作用,形成政府和群众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互动对接。对公众反映的河湖生态问题要快速处理并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公众提出的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合理化建议要大胆采用,并切实予以落实。推进民间河长与责任河长的良性互动,互相促进、形成合力。为民间河湖长办理证件,增强其身份认同及工作热情;由财政出资为其办理人身意外险,减少和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评比表彰、奖励等方式树立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营造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激发公众参与活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