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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没有探望权?

 洛比 2019-10-15

 中秋节是个全家团聚的日子,

很多老人就盼着这一天可以一家人在一起热热闹闹过节,

可是遗憾的是,有的家庭却在中秋节到来之前破裂了。


前不久,

公证员接待了一对来办离婚协议公证的夫妻,

公证员一看见他们便说:

哎哟

你们怎么又来了?


原来,这对小夫妻,来公证处说要离婚已经好几次了。公证员了解到他们恋爱多年才结婚,现在孩子不满周岁,感情基础不错,每次都好言相劝,让他们回去考虑清楚。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又来了,公证员正要问,又冲进来
两对老人,原来,他们分别是男方父母女方父母。两对老人横眉怒目,互相责怪,小夫妻的情绪也发生了变化,态度十分坚决,表示这个婚离定了。

公证员顿时明白了,他们离婚的原因和双方父母的介入有关。因为双方自愿离婚,关于财产、抚养权等问题都商量好了,所以前来办理个离婚协议公证,再去民政局办个离婚登记,就算结束了这段婚姻。

双方在对共有财产、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都没有异议,女儿抚养权归女方,也没有异议。但孩子的奶奶坚决要求加上一句:爷爷奶奶有探望权。


女方马上就怒了:

我的女儿我来教,你们把孩子都惯成什么样子了,要不是你们什么都要干涉,我们也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奶奶当场就哭开了:

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孙女,你不让她认我,好狠的心哪……

眼看着场面失控了,

公证员连忙把两家人劝开,

和他们单独谈话。

首先,公证员告诉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孩子父母才有探望权,其他亲属想要探望的话需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双方可以约定探望方式、探望地点、探望时间。

©比如:是带孩子回家住几天,还是带孩子出去玩一会儿等等,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探望方式可以是灵活多变的。

©比如:爷爷奶奶虽然不是探望权的主体,但亲情难以割舍,双方也可以约定爷爷奶奶偶尔和男方一起来看看孩子,相信这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利的。

最后,两家人约定了探望频率、探望地点,分年龄段的探望方式。

协议上还约定了爷爷奶奶每季度可以和男方一起来探望一次,但爷爷奶奶不能单独把孩子带走,必须要有父亲在场。

名词解释: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权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看着一家人离去的身影,公证员挺遗憾的,又有一个家庭破碎了。但也挺欣慰的,经过公证员的讲解,他们对离婚后的各种关系处理得比较理性,也比较周到,避免了将来很多纠纷的发生

他们走了后,旁边有人问:

离婚协议是不是必须公证?

以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可不可以凭这个协议去起诉?


蜀哥的回答是: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必须公证,要不要公证,当事人自愿决定。

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中国人的传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讲究好说好散,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比例更高。

但因为很多夫妻对法律不了解,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约定不清楚甚至不合法,导致离婚后纠纷不断,所以,来公证处办个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也可以有效防范离婚协议履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这就比上法院起诉体面多了。

公证小帖士: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不能提供协议草稿时,也可申请由公证员代为拟定协议;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蜀哥还想说,

其实我们并不想办离婚协议公证,

我们希望每个家庭都

和和美美、团团圆圆、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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