黝黑而俊俏,十二三岁模样,却长了一张看破红尘世俗的脸。在这里长大的人,对这里的一草一木均是熟稔:年长一些的面孔,从出生就已熟悉;年幼一些的,呱呱学语时也就认识。他母亲凭空消失的这二十年,间或在村头巷落无意提到她,都是“啧啧”可惜的语气。她年轻时,成绩拔尖,相貌出众,她下塘捞鱼,卷起裤腿,隐约露出藕节似的小腿,稍一顿,立起身子拭汗,发现一壁人盯着她看,回了大家明媚且娇羞的笑容。学校主持节目,她亭亭玉立站在舞台上,大方自信,声音洪亮。其实倒没那么近,但小学生的虚荣心,让我把与她的距离刻意拉近了。但我从未和她说过一句话。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神,平时侧身而过,也当不认识。年龄大了再体味这句话:一个被时时关注包围的人,获得上天太多溺爱的同时,注定有些东西被剥夺去。她初三那年谈了恋爱,在阴暗的过道内和那个男生拥吻。忘情之时,一辆自行车轻轻滑过,在不远处定住,回头看看他们,又愤愤离去。她本是背负家庭荣光的希望,是嫁入豪门的希望,然而这华丽脆弱的梦转瞬就破了。前途断送,名誉销熔,在这个处处皆为熟人的村落,如何抬得起头?连离婚都是禁忌的时代,一个女孩做出这样的事情,和从娼有何区别?他将她捆在村口的桉树下,狠狠抽打,你这个贱人!娼妇!我让你。。。落下一鞭,就随附一句泄恨的污语。让村里人看看,我不是一个没有威望,不会教养的父亲。最初,鞭子落在身上,女孩忍不住惨叫,慢慢惨叫变为嚎啕大哭。女孩木讷而茫然,没有申辩,没有哭泣,任鞭子落在身上,茫然看着远方,好像这些疼是落在别处,反正不在自己身上,真的感觉不到了。不知哪一天,当大家再回忆她时,才发现她与这一切作了别。偶尔还有人提起她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也当作教育女儿们的“典型案例”。这个男孩儿和他酗酒的外公住在一起——一间破旧的烂瓦房,夏不能挡雨,冬不能遮风,院落铺地的水泥因缺乏人气滋养,被掀起来,泥土裸露,下过一场雨后,稀泥和着新鲜的鸡屎,腻哒哒一片,让人难以下脚。路过的行人稀少,人人都从屋后绕行回去,怕脏了自己的脚。大家都教育自家的孩子,不要和他玩!野孩子!没家教!对了,他还偷东西!他总是一个人孤独的在村子里走来走去,像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有次我放暑假回家,他见到我,“姐姐,我可以去你家玩么?”末了,他又补充道:“我上次参加了我们县的运动比赛,拿了长跑第一名,老师说我很有运动天赋,也许下学期就保送到县中去了。”“嗯,不要钱的那种,就是不收学费的”他眼神晶晶亮,难得闪现的一抹欢喜。“姐姐,你家就你一个人么”他好像很关心这件事,四处打望了一圈,院子安静。他点点头,对这个回答漫不经心,他仰头看了看屋子四周,眼睛定在墙上的挂钟上。我好像不知道该和这个小我十岁的男孩说什么了,有些尴尬。我到厨房里去找水果,拿了一个苹果,洗干净正欲拿出去,想着,还是削皮比较好,我仔仔细细的把苹果打理干净,进到客厅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心里抱怨着,走了也不说声,算了吧,走了也好,要努力维持热情的氛围,也真是难。大概过了有两天,我妈突然问我,咦,咱们家墙上的钟呢?但不得不否认,他极有求生手段,在这一点上,比我高明多了,或许,我如果被突然扔在一个陌生地方,作为一个体力、智力充沛的成年人,也未必清楚晓得怎么生活下去。这个叫黎明的孩子,就这样被扔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和一个常年酗酒没有清醒意识,并且不认可他的外祖父生活在一起,自己求助村委,找到学校读书,用自己的办法谋得三餐,谋得生存,尽管这个办法不太光明正大。但这个是不到十三岁的孩子想出来的唯一办法。只听附近的邻居说,黎明父亲唱歌满好听,傍晚的时候,端一条独凳,就坐在院子中央,扯开嗓子唱《映山红》,唱《牡丹江》,全是老歌,声音高亢,清亮。我们把读书出来,有正式工作的人,都称为“念过书”的。本来有妻室,在新疆认识了黎明妈妈,两人私奔后,有了黎明。 原配带着儿子去婆家哭诉,男人爹妈,重重发誓,为了孙子,一定和他儿子断清关系!外面的野孙子,也是定定不可能认的。 文不会,武不会,一家人潦倒到一日三餐都成问题。 黎明父母把他带到成都,留给他一张纸条,在闹市区彻底消失。黎明带着纸条,找到他的爷爷奶奶,敲门,一看是他,两位老人遇瘟神似的“砰”关了门!十二岁的黎明,敲了一晚上的门。他咬咬牙,还是一个人生存下来,捡垃圾,“拿”东西。是的,他被同学逮到,交给老师,他跟老师申辩“我只是拿!”他的心智已坚定如成人,说服小朋友的方式是打动不了他的。父母过来一次,如蜻蜓点水般,又如皇上考察民情,待了两天,从此再未出现过。十多年过去,老房推翻,高楼拔地,一切都换了新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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