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本鹰写了一篇《【闲言“税”语】单位买新车一次性扣除如何报?--谈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新的企业所得税季报表中应该如何填写》(好长的标题......下面简称“原文”)。文章在举例中有一处错误,今天单独作文加以更正! 出问题的例子如下: 毛头鹰公司在2018年6月购入一辆办公用轿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48万。财务上按6年直线法提折旧。所得税上享受财税【2018】54号优惠,当期一次性扣除。 填写10月所得税季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明细表》 计算过程在原文写了,没有错误,不再赘述。10月申报表也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之后的第二年1月份,也就是本年第四季度的申报表的填写上。 原错误报表如下:(点击看大图) 错在哪了呢? 我们先看下在填报说明中有这样两段话:
类似的要求在年报中就出现过,讲汇算的时候还特意说过。但是在这次举例子的时候就给忽略了。 怎么来理解这段话呢?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暂时性差异,也就是说先“快点”提折旧,多扣少缴税,之后就要“慢点”提,少扣多缴税了。因为固定资产总的扣除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就目前口径来说,这里所谓的快慢已经引申成为“当期所得税前实际扣除折旧额”(即上面说明中提到的“税收折旧”)与“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即说明中的“一般折旧”)之间孰大孰小的问题,而非与财务账实际折旧额的比较(原文说过这个概念)。 我们例子中的一次性扣除,实际上就是在第三年季度就全扣完了 ,第三季度就是“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因此要填此表,原文中的填写也没问题。 但是第四季度,由于折旧在之前的第三季度已经一次性扣完了,那么单从第四季度来看的话,“税收折旧”为0,那就属于“税收折旧”小于“一般折旧”的情况了。 “税收折旧”小于“一般折旧”正常不需要申报本表,但同一年度内既又大于又有小于的情况的上面说了,要“保留本年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期间最后一个折旧期的金额继续填报”。 因此,本例中第四季度正确的填写应该是这张A201020报表内容应该与第三季度相同! 如下: 最后再补一句,这个错误影响并不大,无论是咱们原来那张错的还是按这个对的填,全年下来汇算清缴时缴税是一样的。区别仅在于预缴时错误的申报可能会导致企业预缴时多缴了一些所得税,赔了个利息钱~~ 不过既然定了规矩,咱们还是要照着规矩来。看来以后举例子还真要想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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