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制度2

 吾道有涯 2019-10-17

[基本要求]

(一) 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02
二  商业汇票

1.使用商业汇票的前提:双方均要在银行开立账户

2.分类: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3.【易混点】: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

主要区别在于承兑主体不一样

(1)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2)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业承兑。

5.电子商业汇票主要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势制作

6.电子商业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7.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8.单张出票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9.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承兑人),见下图


出票人的确定;

A.商业承兑汇票:可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由收款人签发并承兑

B.银行承兑汇票由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

【注】: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04

三  银行本票

特征:

1.注明“现金”字样的,可支取现金;

2.单位,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可使用银行本票

3.【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规定的区域内;

4.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因为现金银行本票只适用于收款人和申请人均为个人的情况;

5.银行本票的退款:出票银行对于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只能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和为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才能退付现金;

6.票据丧失:失票人可凭借人民法院出具的其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06
四,支票

1.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适用本名,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应当预留本人的签名或印章;

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4.支票的签发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5.注明“现金”字样的所有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