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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医保经办服务地方标准,月底实施

 三人行有我老师 2019-10-17

原标题:医保经办将更方便!山东发布医保经办服务地方标准,月底实施

17日上午9:3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医疗保障及经办服务地方标准有关情况。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医保局今年全面启动医疗保障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布5项地方标准,是我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的首批标准,将于10月30日起实施。

在全国率先统一

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

据悉,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查备案,省医保局在全国率先发布《医疗保障第1部分:标准体系》《医疗保障第2部分: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这也是新时期全国医疗保障领域发布的首批地方标准。

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介绍,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业务覆盖全体人民群众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所有医保部门、医药机构、银行、保险、医养健康机构等社会服务体系,涉及我省9503万参保人、69840家定点医药机构、9661项医疗服务项目、5万余种联网结算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随着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诊转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越来越需要标准化、信息化的支撑。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个最”目标和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经办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加快实施流程再造,对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细化、简化优化、流程再造和统一规范,制定了《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在全国率先统一了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张宁波说。

2020年8月底前

除需现场办理事项,其余全部实现网上办

张宁波介绍,除今天发布的5项地方标准外,还有83项主要针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标准,需要进一步制定。这83项标准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制定完成并发布实施,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2020年上半年,制定完成长期护理、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标准,医保基金、医药服务等管理与保障标准,服务质量等监督与评价标准。第二步,是在2020年底前,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成涵盖待遇政策制定、医药服务管理、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等各环节的业务流程规范,为医疗保障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制定亟需标准。按照这次提出的标准制定计划和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快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测评、长期护理保险等级评定等重点地方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标准体系。二是抓好已发布标准的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宣贯培训,为全省医保系统和广大医药机构实施标准奠定基础。在每个市选择两个县区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推动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三是推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建立全省完整、统一、高效、便捷的医保系统建设,确保2020年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四是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价。加强标准实施的跟踪调查和检查评估,形成制定标准、贯彻实施、监督评估、完善修订的闭环管理,提升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实效。五是深度参与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积极承担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试点,努力为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有益的探索,着力打造新时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齐鲁样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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