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timtxu 2019-10-18

我国的商人出现很早,有商、贾、商贾等称谓,不同的名称揭示了商人不同的经营方式。西周时,在“工商食官”制的约束下,官商并不像现在所说的亦官亦商,他们也处在官府的控制之下,主要是满足官府的生活需要,充当官府的采购员,有时参与一些政治和外交事务。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早期的商人

商业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商业文明形成的奠基期,商人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春秋时期商人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殷商民众正因为善于经商,后世才将善于经商的人称为商人。本文将主要分析中国古代早期贸易活动的发展以及商人的出现,为读者揭示早期商业文明的孕育期。

商人的产生

人类产生之后的漫长岁月里没有专职商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资料的不断丰富,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就从农业、手工业中逐步分化出专门从事产品交换的人,而最初的交换行为大多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并非以盈利为目的。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手工业

人类社会早期贸易活动仅是简单的物物交换,还不能算是商品交换,交换的双方也没有商人身份。商汤时期殷人行商已极盛,“牵牛服贾”“日中为市”,这与商部落的居地条件紧密相关。商族居于滴河(今河北漳河)一带,这里水草丰美畜牧业发达,常以牲畜或其他物品与别的部落进行交换,这就奠定商民擅长交易的基础。

商朝灭亡后商族人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由统治者变为被统治者,被迫迁往洛阳以东地区。部分商朝贵族和平民虽然能够拥有自己的一些田地,享有自由民的身份,但因缺乏足够的生产生活资料,只能在官府的监管下进行商品生产与贸易。在这种环境下“殷民重贾”的传统重获生机,做买卖就成了商遗民及最下层人的主要职业,他们频繁的买卖活动就不断提升了商人在社会中的影响。长此以往,在周族人的心目中做买卖的人就是商族。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西周灭商之战——牧野之战

早期的商品交换

周时夏人从事商品贸易的活动多有记载,《史记·货殖列传》曰:

“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夏人政尚忠朴,犹有先王之遗风。颍川敦愿,秦末世,迁不轨之民于南阳。南阳西通武官、郧关,东南受汉、江淮。宛亦一都会也。俗亲好事,业多贾,其任侠,交通颍川。故至今谓之“夏人”。

据此推断,夏人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在信史以前早期的商业活动就应该出现了,而且具有一定的规模。那时的交换方式还只是以物易物,以羊易牛,以粟米易陶罐等,并无货币,大小轻重也不甚计较。以物易物式的贸易,从青铜时代一直延续到战国时期,而且大都集中在农村附近的小范围内。《孟子》中提到:

“古之为市者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活动

般而言商业的兴起源于社会分工,因分工而导致产品的交换,随着交换的发展和专门化程度的加强便出现了商人,随后产生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剩余产品极其有限,这些交换活动通常不是在个人之间进行,大多数是在部落之间互通有无。正如《淮南子·齐俗训》云:

“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吴仲为工,其导万民也,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泽泉织纲,陵阪耕田。得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是故离数者寡,而听从者众。”

这种部落之间的交换主要是满足各自的需求,方便各自的生产以及生活,而不是把盈利作为唯一的目的。

古代的部落社会

货币的出现

随着贸易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一种便于携带和贮藏的物品作为交换媒介以此来简化交易的活动,于是货币便应运而生。人民所需要的近地交换品,大概都是实物。远地贸易,为贵族所贪念,大概是一些奢侈品。殷代从远地换来的奢侈品,有一种叫海贝的,在中国初期商业贸易中占据首要的地位。如此少量的海贝是不足以供给社会的交换,也就是说在殷代贝的用途尚只停留在装饰品阶段,人们只把它看作财富,还不曾用作货币,因为贝不能满足市场中的周转需要,不能作为交易媒介。但殷时作为财富象征的贝,也是货币的雏形。

早期商品的交换物——贝

西周初期,因贝是奢侈品仅供贵族赏玩,没有别的实际使用价值,以贝作为货币也只通行上层社会,不为一般人所用。贝多用于远地贸易,在近地交换中仍然是以物易物。《诗经·小宛》载:“握粟出卜,自何能谷。”《诗经·氓》中亦载:“抱布贸丝”。这些民间贸易大多重视布、丝、粟等实用之物,并不需要珍异的海贝作媒介。

上层社会交易也有不用贝的时候,《曶鼎铭》中曾记用匹马束丝换取奴隶五夫,也仍是以人、畜和实物作交换,并未全用贝计价。随着旧统治者贵族的经济衰退和新兴地主阶层的抬头,原有的氏族结合松弛并走向崩溃过,基于新的经济关系的人际结合不断形成,使人们窥见了作为变革前夜的西周后半期社会的一面。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旧贵族

周初的商人

(1)周初的官商

西周时官商的从业资本由官府提供,商业利润完全归官府所有,商人只能得到极少的报酬。大多数官商是生活在政府的权利掌控之下,对于利用政治特权在流通领域牟取暴利的这些官商则另当别论。《周礼》中已有商贾之官,其中:

“庖人下属贾八人;大府下属贾十六人;玉府下属贾八人;职币下属贾四人;典妇功下属贾四人;典丝下属贾四人。”

这时官府对贾的管理相当严格,而且十分重视贾在社会中的作用,但也可看出官贾和官工世代为奴,在官府的监控下劳作,这种官营工商制度加强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的控制。这一时期国家经常派出使者出使别国时需携带礼品,使团中需有专职官商相从,其主要负责礼品保管。《仪礼·聘礼》载:

“君揖使者进之;上介立于其左,接闻命。贾人四面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宰。宰执圭屈缫,自公左授使者。”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使团中的专职官商

这里的“贾人”是使团中的贾人,即专职的官商。到达出使的国家后使团要三次检查所携带的礼品,称为“展币”,以示郑重。当时这类官商的职责并非单纯从事商业活动,而是外交使团的重要成员,承担着使臣的职责。西周的“食官”之商并非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商人,也不是后世一般意义上的官员经商。在官府的控制下,这些工商业者不得随意迁徙改行,而且政府还要将他们按人户编制起来聚族而居。

(2)周初的私商

周初的私商是指摆脱官府的控制,能够独立经营产品交换的部分家族或个人。周武王灭商后大行分封一方面是为了巩固王室的权力,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另一方面是为了开疆拓土“经营四方”,扩大周王朝的统治范围。西周统治者为了增强防御能力,还大力营建都邑,“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这些都促进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工商业的发展。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西周繁荣的都城

周初在分封诸侯与授土授民时,将殷遗民中一些从事手工业的家族也一起封赐给诸侯。如将条氏、徐氏等殷民六族封赐给鲁伯禽;将陶氏、施氏等殷民七族赐给康叔。这些手工业者家族大多都是聚族而居,于是保证了这些手工技艺的不断传承。

从先秦时期工商并称的可知,周初在“工商食官”制度下,商人也应当是以家族为主要传承形式来为统治阶层服务。金文中所谓的“家”往往是指大家族或宗族而不是后世所指的小家庭,“成周贾二十家”其实是指当时的二十个商业家族。

笔尖丈量历史:浅谈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一)

西周的分封制

西周时期的“工商食官”制使商人的各项活动受到官府的严格管制,但官府并没有破坏这些商人家族内部的血缘结构,而是巧妙地利用了这种家族行业的传承关系对工商业进行有力的控制,以便更好地为统治阶层服务。周初封建,瓜分殷都遗民,六族迁到鲁,七族留在原地,归卫统治,还把更顽强者迁到成周,由天子直接控制,政治统御力量要透过氏族组织才能到达基层社会,这种结构到西周晚期大体上似乎仍未改变。

小结

随着部落的发展壮大,商品交换也随着出现,这一时期的商品交换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并不是为了盈利。正如马克思所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货币天然是金银”,早期的货币多是以贵金属充当,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说明此时的商业活动已经有了充分的发展。西周时期,有“工商食官”和私商,但当时官府对于商业的管控比较严,商业主要充当社会控制的工具。下文笔者将会为各位分析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商业资本的积累,商人开始分化并活跃于社会舞台,社会的大变革也催生了商业的变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