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自从上海等地开始垃圾分类后,很多人都惆怅不已,担心不会分类,担心规定政策会不会让我们不适应,下面先大致了解一下草案内容。 1、北京生活垃圾拟分4种 北京生活垃圾采取了“四分法”,草案送审稿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共分为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残渣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2、个人乱投拟处200元罚款 草案送审稿提出,个人违反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此外,个人信用还可能受到影响。 3、饭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最高罚5000元 根据草案送审稿,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以后外卖不能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了,否则将会面临高额罚款。 4、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最高罚5000元 根据草案送审稿,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 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单位乱投拒不改正的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违法行为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6、推行无纸化办公, 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 7、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规定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8、设置四类收集容器 由市城市管委制定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9、对拒不改正的行为 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垃圾或者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10、由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加大了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北京大爷大妈的 灵魂拷问要来了! 过不了多久,可能你站在垃圾桶前满脸踌躇时,会有大爷大妈对你发出灵魂拷问“你是什么垃圾?”,然后给你正确指导。 这些人有个正式称谓: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 草案送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 你准备好了吗?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