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咨询行业的工作者,这两者想必都了解。今天我从个人角度谈一下自己在工作中是如何把握这两者的区别的。 一、 定义不同,适用范围不同 项目建议书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 编写时所采用的模板章节不同 项目建议书相对简单,章节较少,与之相比,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对多一些,章节稍多。 两者对比如下图所示: 一般项目建议书格式 一般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三、 二者编写深度不同 编写项目建议书时相对来说项目的具体参数还未确定,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清晰,具体编写时如果资料不全,编写者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建设规模可根据类似行业类似的规模确定,同时投资估算也相对粗略;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详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详实。 因此,在编写报告初期,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采用项目建议书还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例如:对于项目单位招商引资,在不清楚项目建设地点的面积确切大小的情况下,编写项目建议书一般深度即可达到投资者的要求;而对于项目建设地点已十分明确,建设面积和建设方案已确定的情况下,通常应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