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检察院自创“家训‘三字经’”进行亲职教育 长宁区检察院供图 据长宁区消息:7月3日,湖南长沙某小区,3名孩子一起走进电梯,一名小男孩将已经出电梯的2岁女童莉莉抱回电梯,按下18层,将其独自留在电梯内。而18楼护栏恰好损坏,小女孩不幸坠亡。这一惨剧再次触动了人们的神经:该如何管教孩子?记者从沪上司法机关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涉恶性刑事案件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然而,经过分析,几乎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一对不合格的父母。父母是个“零门槛”的职业,但为人父母却有着世界上最奥妙的学问。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涉罪未成年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长宁区检察院在全市较早开展了亲职教育,目前亲职教育课程已经升级为2.0版本,在强制训诫的基础上,引入了传统文化和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成效。不少曾经剑拔弩张的亲子关系,都通过亲职教育,完成了破冰之旅…… 看守所日记:道出了孩子的“心伤” “前几天晚上,几乎都是失眠的,我心里闷却没有人能和我好好谈个心。” “爸爸妈妈对不起,我真后悔那时没有听你们的话,闯下了现在的大祸。” “你们是不是因为我吃不下饭,还睡不好觉,你们是不是已经把我放弃了,我真的好想你们……” 这是一篇来自看守所的日记,日记的撰写者是未成年人小苗。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联合区看守所设计了《未成年在押人员帮教日志》并发放到每一位未成年人手中,让他们随心所欲表达内心想法,并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未检干部进行回复。 孤身一人在上海的小苗,通过这一篇篇的日记道出了心中对家人的渴望。现年17岁的小苗是个倔强而叛逆的少年,当年他抱着“闯荡社会”的念头,不顾父母反对,只身来到上海。但是,大都市的生活并没有小苗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学历没有文凭,小苗的求职处处碰壁。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小苗结识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并开始依赖这些所谓的“兄弟”。 而正是这份“兄弟情”将小苗推入了犯罪的漩涡,因为涉嫌盗窃,小苗陷入了囹圄之中。更让小苗感到惊慌失措的是,他的父母从没有来看望过他。“爸爸妈妈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这个认知,让小苗陷入了无尽的失望与灰心中,而他的心声也让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感到“揪心”。 “我不想回去。”倔强的小苗却表达了想留在上海发展的意愿。由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悔罪表现明显,小苗被取保候审,并接受帮教考察。虽然不用被关在看守所中,但亲人的冷漠,也让小苗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小苗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的行为有很强的可塑性,如果父母能及时予以帮助,对矫正他行为上的偏差将会有很大帮助。”可是令承办检察官感到意外的是,当检察官致电小苗远在家乡的父母,要求他们来上海时却遭到了拒绝。电话那头的小苗母亲说,她与丈夫的工作很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来上海看儿子。 小苗在帮教期间,如果没有家人从旁监督,就容易再被那些社会上的朋友影响,再次走上歧路。于是,检察官又再次拨通了小苗妈妈的电话。电话里,检察官将小苗犯罪的情况以及类似的案例对小苗妈妈进行“普法”。“小苗现在还是个孩子,如果再不让他悬崖勒马,后果实在不堪设想。赚钱是赚不完的,但孩子的青春只有一次,你们真的要让他的青春留下这样的污点吗?”检察官还拿出了小苗在看守所中写的日记,一字一句念给小苗妈妈听。听着儿子的心声,小苗的妈妈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们赚钱也是想让他以后的生活更好些,想不到这个孩子竟然会走到这一步。看来我们确实做错了,没有真正了解孩子想要的是什么,只是一味地打骂他。” “爱孩子要注意方法,既要满足物质上的需求,更重要的还有精神上的需求。现在小苗处在了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他需要你们对他的关爱。”检察官的话,让小苗妈妈彻底卸下了心防。“检察官你说得对,金钱没有孩子的未来重要。”于是,小苗妈妈辞去了老家的工作,来到上海陪伴儿子度过帮教考察期。 再次见到小苗,这个曾经忧郁的男孩脸上有了灿烂的笑容,对于社会劳动他也积极参加。而检察官对于小苗妈妈的亲职教育也没有间断,在626国际禁毒日活动中,小苗妈妈也被邀请参加活动。“现在毒品对青少年的诱惑力越来越大,你要多注意孩子结交的朋友圈,对孩子的异常行为要留个心眼。”检察官的话让小苗妈妈不断点头。 一封家信:你知道女儿在哭泣吗 除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原生家庭教育存在着问题,在一些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也因为父母的不尽责,而不得不忍受“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小玫就是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正处花季的她也因为这起强奸案,饱尝了人间冷暖。原来,小玫来自于一个偏远而贫穷的山区。她自幼丧父,跟着母亲和哥哥姐姐一起长大。为了改变生活现状,她只身四处打工。尽管,小玫在这起强奸未遂案中,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但她的家人思想封建保守,在他们看来,这依旧是丑事一桩。 小玫的母亲常常看着女儿流泪,长吁短叹:“你现在出了这种事,以后可怎么嫁人?”而曾经是“长兄如父”的哥哥也常常责骂小玫是赔钱货。原来,事发后小玫为了治疗伤病,花了不少钱。这对于本就风雨飘摇,债台高筑的小玫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小玫伤愈后,妈妈和哥哥还是不时埋怨小玫花了家里的钱。而小玫的姐姐虽然对妹妹的遭遇很同情,却拗不过强势的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妹妹在外漂泊。 检察官在和案件当事人的接触中了解到小玫的近况后,立即启动了亲职教育机制,对小玫的母亲和哥哥进行训诫。“小玫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都有责任,如果你们能对她多些关心,她就不会那么轻信别人了。小玫现在是受害人而非被告人,你们凭什么去谴责她?相反你们应该为她敢于指证嫌疑人的勇气感到欣慰,用爱去抚慰她的伤口,你们是她的亲人,为什么还要在她的伤口撒盐呢?”检察官义正言辞的话语,让小玫的家人不禁低下了头。 “小玫只有十几岁,她的将来有着无限可能,你们不要因为这件事而把她的未来给否定了,你知道女儿在哭泣吗?”检察官为了打消小玫家人的顾虑,还为小玫的案件申请了不公开开庭,确保小玫的信息全程保密。 那次训诫让小玫的哥哥“偃旗息鼓”,默认接受了妹妹的“回归”。小玫回家后的生活依旧牵动着检察官们的心。为了尽量不打扰小玫,令她再次想起伤心事,检察官与小玫的姐姐保持沟通。检察官得知小玫的哥哥已经不怎么发牢骚了,但偶然身心疲惫时依然会说上妹妹几句。“在我们训诫的压力下,她的哥哥不敢明着责骂妹妹,但他是否真正从内心接纳妹妹,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检察官决心在亲职教育上再加点人情味,于是她给小玫的母亲和哥哥写了一份家书。 “王哥哥,你唾沫横飞的埋怨声此起彼伏,可是你能不能停下来看一看,你的小妹用双手捂住的眼睛里,满是强忍的泪水。父亲去世以后,长兄如父,你的不理解,对于妹妹而言,就是天塌了。” “王妈妈,你用唉声叹气、远走他乡来逃避,可是你知不知道,你的小女儿被人欺负、满身是伤,夜深人静孤独的她,多么盼望妈妈的怀抱和安慰。” 这封信发出后,小玫的妈妈主动将女儿接到了身边,对女儿细心安慰。当小玫发呆时,妈妈就会拉她出去逛街散心,强奸案的阴霾在这个女孩身上渐渐消散。考虑到小玫家境贫困,而被告人家庭条件也不好,小玫难以获得足够的民事赔偿。为此,检察官为小玫申请了司法救助,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司法救助发放的当天,原本不必到现场的小玫还是来了,她想向检察官亲自道一声谢谢! 亲职教育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不仅仅是亲情的回归,还有宽容的力量。“对于被告人,我们曾经非常恨他,但现在渐渐也能原谅他,他也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因为冲动做错了事。为了他的将来,我们也愿意原谅他,希望他能重新做人。”小玫的家人这样说道。 家训“三字经”补上家庭教育课 “吾家子,须牢记,明孝悌,确谨信,泛爱众,亲仁义,扬孝廉……”日前,涉罪未成年人小李的父母在接受训诫时,还得到了一份百余字的家训“三字经”。据未检科负责人尤丽娜介绍,长宁区检察院以传统文化为抓手,自创“三字经”亲职教育。以“爱众”、“仁义”、“孝廉”、“学文”四德为主题,将《弟子规》提炼为通俗易懂的“家训‘三字经’”。在三个月的帮教考察期,每个监护人都被要求注释学习。“我们还会根据孩子的不同情况,借阅给每个监护人几本推荐的家庭教育读物,并请他们在3个月后的‘诵?笃’会上畅谈体会。”尤丽娜希望通过传统文化,加深监护人对家庭教育的理解,提升教育效果和监护能力,并由此形成各个家庭的“家训”。 长宁区检察院在对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中发现,未成年人发生违法犯罪与其父母的监护教育息息相关。“从近三年来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来看,几乎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不合格的父母。”检察官将这些父母大致分为两类:其一为有心无力型,这部分父母往往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一味采用棍棒或者溺爱的方式来教育子女;另一类为有力无心型,这类父母虽然有时间和金钱,却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子女。她认为,让父母接受亲职教育,特别是让未尽监护职责的父母接受亲职教育,非常有必要。在她看来,采用科学方法履行监护责任,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据介绍,长宁区检察院正在探索强制亲职教育制度,对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被害的监护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督促、会同公安机关等进行训诫或向家长发放《责令家长加以管教书》,阐明违法的事由、触法的后果、疏法的危害等内容,并通过训诫、旁听法制课、分享日志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 记者了解到,强制失职父母接受亲职教育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而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严加管教。 据悉,今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对20名家长开展各类形式的亲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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