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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入刑,顶着争议也要前行

 老鄧子 2019-10-23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标志着非法放贷正式入刑。而重点的打击对象,锁定了危害社会最为突出的高利贷,定罪量刑标准确定为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并且对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放贷的团伙从严惩处。


因高利贷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凶杀、自杀、裸贷、诈骗,恶性事件屡现不绝,这个领域早该规范。然而,当新政出台时,却并未迎来喜大普奔,相当数量的网友在评论区表示了不同意见,主要担忧包括:没有抵押物、信用也不够,借不到钱怎么办?

非法放贷之所以乱成这样,就是基于很多类似这样的错误认知。为什么你需要钱,就必须得借到钱?如果一个人没有东西抵押,也没有足够的信用,为什么要让他借到钱?在正常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的信用体系下,他就应该借不到钱。

如果真是大病之类刚需,只能走救助渠道,反正也没还款能力,那就伸手求助,也不丢人。而如果是买房买车买手机等非刚需,那就应该借不到,靠借债进行奢侈品消费,是毒药,害人害己。这才是正常社会的反馈机制。

同时也有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急需资金周转等情形。当然,如果他有抵押物,或者前期培养了足够的信用,经营模式也不那么激进,是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借到合理额度的资金的。如果厂房都抵押光了,老赖也当好几轮了,经营风险又特别大,那就应该借不到,破产拉倒。生意总是有成有败,山穷水尽就该接受失败,适时止损利国利民。硬抗是很好的鸡汤,但并不是负责任的做法,就像老贾,欠了一屁股债跑到国外硬抗,他的梦想让别人窒息,对谁有好处呢?
非法高利贷,实际上瞄准的都是不该满足的需求,都是给不具资格的人去放贷,还款方面肯定是风险极大,那怎么办呢?那肯定有他自己的办法。

非法高利贷与暴力催收是孪生兄弟,这就是他们对冲风险的办法。把钱借给没有信用的人,然后用暴力或其他威胁手段,让借款人重新确认自己的底线,最后往往能逼出惊喜。借款人不堪忍受恐吓,就会去哄骗、威逼比他更弱小的人,无非亲戚朋友、老婆子女等等,社会危害被连锁传递。

高利贷几乎等同于陷阱,利滚利速度极快,本来就偿还能力不足的借款人,一旦陷入只能越陷越深,短时间内就从小钱变成了巨款,把小麻烦变成了性命之忧。

因为这个特性,吸引了黑恶势力介入放贷领域。第一,暴力催收是他们的特长。只有他们能从没钱的人身上榨出钱来。第二,获利极快、利润极大。这是最适合黑社会的生意。

“一定要借到钱”的想法是毒药,无条件放贷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你无法承受的条件。这些不正当路径给人们以误导,对青年造成毒害,足以把一个人彻底毁掉。

这些路径就应该斩断。需要钱吗,人人都需要钱,但要通过劳动去挣,一点一滴建立自己的信用,靠工资去消费,靠信用去贷款买房、买车、创业等等,没有捷径。

新规主要打击非法高利贷,而亲友之间的借款互助,面向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的出借资金,不在此限。利率低于36%的正常民间借贷,也不会坐牢。封杀的是高风险渠道,并没有封杀合理渠道。

高于36%的利息就是毒品,这不用你来算,无数人的血泪经验早就帮你算好了,大概率沾上就完蛋,不可能还的上。而且还会连累家人,因为黑社会是不吃亏的,只能让最爱你的亲人吃亏了。基于其传递性危害,这不是个人的事,高利贷就应该像毒品一样被禁绝,民法不够就得上刑法。

有很多网友已经开始积极举报,原来隐藏在身边的高利贷如此之多,除了黑社会,还有很多知名企业、互联网企业,也在悄悄刀口舔血,辜负了用户的信任。昨天刚抓了一批,整个公司被连锅端,涉嫌暴力催收,这个“服务”是外包的。黑道和白道结合在了一起,防不胜防。如果法律不彰,很多本来有信用的人也会误入陷阱,毁掉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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