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 1、地级黄山市复名徽州市。 2、原属宣城市的绩溪县划归徽州市管辖。 3、设立徽州市黄山区,以黄山风景区及附近的原黄山市黄山区汤口、焦村、贤村三乡镇为行政区域。并挂牌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行使景区管理职能。 4、设立徽州市太平区,管辖原黄山市黄山区其余部分,驻甘棠镇。 5、设立徽州市岩寺区,管辖原黄山市徽州区,驻岩寺镇。 调整后,徽州市辖4区5县。 区:屯溪区、岩寺区、黄山区、太平区。 县:休宁、黟县、歙县、绩溪、祁门。 调整后,全省的地级行政区数量由16个下降到14个(含1个不设区不辖县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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