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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到吗?《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林如老师图书馆 2019-10-24

台海网10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教师不能给家长布置作业,不能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放学时间不能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昨天,厦门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公布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135551。

  根据《方案》,学校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均衡编班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即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合理布置作业,要求作业难度水平不能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同时还要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而且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校外培训机构方面,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等。

  从今年起,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每年都要通过各区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区政府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指标。各区也将开展督导检查,逐级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评议考核,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方案》同时明确:对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学校和有关责任人、教师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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