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会计法》发布实施,之后便先后经历了 1999 年的修订和 1993 年、2017 年的两次修正。而就在 21 日,第二次修订也终于来了。 更为准确的说,其实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开始施行。按照官方的说法,11 月 20 日前提出意见都是可以的。 那么,就已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修订都有哪些亮点?和此前的《会计法》相比,又有啥不同呢?我们一一来看~ 10 大要点,会计人必须重视起来了这次修订的内容关注点比较多,一番梳理之后,以下几个要点更值得大家注意: 新旧对比,这些内容有所变化与现行会计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将原来的 7 章 52 条修订为 6 章 60 条。 包括总则、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修改了39 条,增加了 11 条,删除了 2 条,合并 1 条,保持不变 11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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