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党工委实行委员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内设机构5个,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统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政、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计划、统计、法制、文秘、资料、档案、保密、人事工作;负责街道财政收支管理,监督和检查所属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的审计和会计辅导、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经济综合管理办公室(农林水务办公室) 负责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对辖区企业、农业、农村、科技信息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协助区直经济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贸易、粮食、物价、动物防疫检疫、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林、水、渔、牧、副业的协调和生产服务,做好农田水利管养和建设、水资源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及“三防”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协调、农村承包合同办理等工作。 (三)城区事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事务工作;负责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统计、资料、调查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社会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村(居)和属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信访维稳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等社会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