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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静夜沉思506 2019-10-25

中国文明的产生远早于汉字的产生。汉字最早的形态是甲骨文,这是商朝才有的。而商朝之前,还有一个夏朝,夏朝之前,还有一个更为漫长的三皇五帝时代。中国文明就产生在易经出现的伏羲时代,即“伏羲画卦”,伏羲也是三皇之首。

而且,即便是有了文字,但是在商朝和西周,文字仅仅在祭祀领域使用,被用来制作敬献给神的祭品,并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不用来书写文章,当然也没有书籍。汉字开始被普遍应用于日常生活领域,开始用来被写文章,形成书籍,是春秋之后的事。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春秋之前,是中国由一直处于无书籍时代,春秋之后,才开是逐渐进入有书籍时代。但是,书籍系统的真正成型、成熟,则是两汉的事。西汉经学的最主要贡献就是将此前口耳相传的《五经》文字化、书籍化。到了西汉末期,才出现了规模化的书籍积累,其标志,就是刘向、刘歆父子被委任为专门整理、校订书籍的官员(领校秘书)。

现代人会想当然地将书籍看成是文化、思想的主要传承载体,也将学习、做学问与读书等同。但是,就中国文明史整体而言,书籍的出现是非常晚非常晚的事情。那么在书籍出现之前,中国文化的传承工具是什么?难道完全依赖口耳相传吗?

答案是,书籍之前,中国文化的传承,所依赖的是一套“文”、“言”结合的符合系统。“文”是抽象符号系统,“言”是与“文”相结合相配套的语言。

“文”是成熟的符号系统,不过在“字”之前,“文”并不与语言结合,并不用来表达语言,而是一套独立的系统,其目的是表达“意”。这就是《周易 系辞》所说的“立象以尽意”。“象”就是抽象符号,就是“文”。在《周易》中,“象”又是特指八卦符号。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易经发展到《周易》,已经有64卦。64卦是由六画(六爻)所组成,每爻有阴阳(奇偶)两种状态,后来用阴阳符号表示。64这个数来源于2的6次方。但是,八卦的最初形态是三画卦,这样总的卦数就是2的3次方,为8,因此称其为八卦。8卦与64卦,其基本原理相同,都是“立象以尽意”的符号系统,都是“文系统”。

在64卦中,每一卦在整体上是一个符号,这样就有64个符号。同时,每一卦中的每一爻也是一个符号,共有384爻(64*6),即384个符号。卦爻符号加在一起为448个符号。8卦系统的符号总数要少一些,为32个。

在八卦符号系统中,每一爻符,每一卦符,都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对这些意义的详细解释,是以口耳相传的语言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就是构成了一个“文”、“言”结合的系统。实际上,“文”和“言”是并列的两套系统,都是对“意”进行表达的工具。这就是《周易 系辞》说的:“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

尽管有符号存在,但是符号并不表达语言,而是表达“意”;尽管有语言,但并未空口无凭,而是以“文”为凭据,依附于“文”,具体表现为对“文”的充实和解释。

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有更详细的论述: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甲骨文之前,中国存在两套独立的符号系统,除了八卦符号系统外,还有契约符号系统,即结绳符号系统和书契符号系统。结绳和书契是契约的两种原始形态,结绳最早,书契次之。

《周易 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一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结绳而治”、“书契而治”,都是“契约而治”。但是社会治理是以契约为工具的,而非政府。《老子》:“使民复结绳而用之”,意思就是恢复“结绳而治”、“契约而治”的状态,废除政府。

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君”这里指代政府。意思是,夷狄即便有了政府,还不如华夏之无政府。因为在于,中国在政府出现之前,就存在着一个契约而治的时代,存在着契约秩序。中国文明中的秩序基础并给政府给与的,即便没有政府,也依然是有序的,而不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蛮夷则不然,他们没有契约秩序的因素,他们的秩序必须靠政府来实现,即便有了政府,也很难出现良好的秩序。

结绳是一对打着绳结的绳子,书契则是一对刻写契齿文的小木片,分别由契约双方所持有。绳结和契齿文都是数字符号,指代标的财产的数量。契约到期是,债权方持右契或右绳,前去找债务方要账,左方则拿出自己所持的左契或左绳,与右契或右绳进行比对,以检测是否相合或相同,书契是相合,结绳是相同。因为契约也叫“合同”。“契”即书契,“约”是结绳。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但是,结绳和书契本身与八卦符号一样,都是符号,也都是“文”、“象”。因为,结绳和书契本身的信息记录能力极为有限,仅仅能够记录表达财产的数量,对于更具体的契约条款,只能借助于口耳相传的语言。其完整的表达方式,与八卦完全一样,也是“文”加“言”。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结绳和书契是三维的,立体的,但是它们依然是符号,而且是抽象符号,是结绳符号和书契符号。这个原理与算盘珠子等同。算盘珠子也是立体的,但是它们与“1”、“一”一样,都是表达数字的抽象符号。

事实上,“符”这个字,本身就是源自结绳、书契,在战国和西汉,结绳、书契,以及结绳书契的一些衍生物,用于政治和军事的升级版的契约,如虎符和圭璋等,被称之为“符节”。

概而言之,中国文明一直存在记录符号系统,只不过,在“字系统”之前,是“文系统”。“文系统”又包括八卦符号系统和契约符号系统。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文系统”与“字系统”存在联系,但也有本质区别。

“文系统”本身是独立的符号系统,并不用来表达语言,而是和语言相配套,以“文+言”的方式表达完整的信息。而“字系统”是在“文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文”与语言相融合的产物。从此作为“文”之子的“字”,不仅用来表达“意”,而且用来表达语言。

“字”的字形为宀下一个子,意思在家中孕育孩子,其本义与婚嫁孕育相关。用“字”来表示文字之“字”,其含义是很明显的,认为“字”是被孕育的孩子,是谁的孩子是“文”和“言”共同的孩子。

甲骨文和金文是汉字的最初形态,与之前的“文系统”,关系至为密切,其“文”的特征,强于“字”的特征。也就是说,作为“字”,甲骨文和金文并不是成熟的汉字形态。汉字形态的成熟,是春秋之后才发生的,就是“文言文”。此时,文言真正合体了。在甲骨文和金文时期,“字”还更是“文”,此时,文和言依然是分离的。

这意味着,甲骨文和金文在表达方式上与文依然相同,本身并不能表达完整的信息,还需要语言与之相配套,依然是“文+言”。即在甲骨文和金文之外,需要口耳相传的语言对其进行补充和解释。这些与“文”配套的语言就是“传”。甲骨文和金文本身就是“经”。“经”本身无法表达完整的信息,需要“传”来配套和补充。

《五经》的经文,其文字形态与甲骨文金文一致,其表达方式也是“文+言”,在“经”之外,需要“传”来配套。直至西汉,这些“传”才完全文字化。这样《五经》就完全文字化、书籍化了,但是其内容依然是“经+传”。这实际上源自“文时代”的“文+言”。

因此,最原始的形态的“经”,并非“字”,并非经文,而是“文时代”的“文”,即八卦符号和契约符号。

中国文明一直有记录符号,“字系统”之前,还存在着“文系统”

所以,要更深刻和准确地研究中国文化,仅仅依靠研究《五经》是远远不够的,仅仅依靠读书、读文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能够读懂字之前的“文”,读懂八卦符号和契约符号。

八卦符号通过《周易》传承下来,契约符号随着结绳和书契的消失而消失了吗?没有,而是进入了甲骨文的字形结构中。已经识别出的甲骨文中,60%以上都包含着契约符号,包括结绳符号和书契符号。对于核心字,100%由契约符号所组成。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甲骨文的字形构造,是对契约符号的直接继承和借用。每一个字,都独具匠心,都包含着独立的意义,承载着中国文化最纯粹的义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把甲骨文叫做“契约文字”、“义理文字”,而非什么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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