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想提前偿还20万元贷款拿回抵押车辆时,南宁新某贷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造成李先生违背意愿违约。随后,南宁新某贷公司向李先生索取10几万元的赎车费用……
记者10月25日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了解到,南宁新某贷公司事前让李先生等贷款人签订“单方空白”合同后,再通过暴力等方式向贷款人敲诈勒索高额赎车费用,总共造成40余人被害,涉案金额高达800万余元。目前,南宁新某贷公司负责人危某、方某和业务员等8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已被批准逮捕。
2018年4月28日,李先生通过南宁新某贷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某,与“新某贷”公司签订“单方空白”合同后,将一部黑色奥迪A6L轿车抵押给南宁新某贷公司,顺利拿到20万元贷款。
随后,李先生申请提前还贷。南宁新某贷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造成李先生违约。黑色奥迪A6L轿车被拖走藏匿之后,南宁新某贷公司向李先生索取从12.5万元提升至16万元的赎车费用。由于协商不成,李先生至今没能将车赎回。
据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陆朝武介绍,今年以来,他们陆续接到多名受害人对南宁新某贷公司的投诉举报。这些受害人的遭遇,跟李先生的经历如出一辙。警方便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并陆续将该公司负责人危某和方某以及业务员等8人抓获归案。
“南宁新某贷公司于2017年初成立,主要从事小轿车抵押贷款业务,办公地址就在南宁市民族大道的金湖广场附近。”据陆朝武介绍,抓捕过程中,他们从南宁新某贷公司搜出已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150余套、20余本车辆《车辆登记证书》(俗称“绿本”),并依法查封南宁新某贷公司拖回的40辆小轿车。
所谓的“单方空白”合同,实际上是南宁新某贷公司一方让李先生等贷款人在一份《汽车质(抵)押借款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贷款金额之后,收回合同。李先生等贷款人申请提前还贷或者延期还贷过程中,南宁新某贷公司就设置各种障碍及陷阱,造成李先生等受害人违背意愿违约。
南宁新某贷公司就通过暴力等方式,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将被抵押车辆开走并藏匿起来,再向李先生等贷款人索取高额的赎车费用,或者在没有经过车主本人的同意,南宁新某贷公司就直接将抵押车辆过户到他人名下。
据警方初步统计,该案涉案总金额约800余万元,受害人数40余人。目前,危某和方某等涉恶犯罪团伙的8名成员已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