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地处山东省、河南省交界处,它的东边和东南分别是本省的菏泽市的牡丹区、曹县,南侧是河南省兰考县,西、北两个方向则隔着黄河与河南省长垣县、濮阳县相望。 虽然现在东明县属于山东省菏泽市,但这段历史仅有56年。在这之前,它的区划变动也是十分频繁的,曾在短短14年中归属过四省。 东明县建县十分久远,据记载在公元9年就有东明县的名字出现。但此后时有撤并,并且归属变动也根据所在朝代的不同也是十分的频繁。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明代算是稳定了下来。 明初时,朱元璋时的洪武元年( 1368年)为避水患,把原设在今天的东明集的县治迁到云台集(今东明县西堡城)。后又经过110多年的裁撤后在明孝宗朱祐樘的弘治三年(1490年),在大单集(今县城)复置东明县。属北直隶大名府(后改北道布政使司为“北直隶”)。 到了清代则继续延续了明代时的行政规划,继续属直隶大名府。 到了中华民国时期废府设道,属直隶省大名道,后又废道,直属于河北省。 1949年5月时,平原省成立,东明县属平原省菏泽专属。1952年11月30日,平原省被撤销,东明县划归河南省管辖,属郑州专区,后又划归开封专区。 1963年4月,为了治理黄河水患的需要,便于统筹协调上下游关系,将东明县划归了山东省菏泽专区。 至此,如果把明清时期的直隶管辖范围作为今天河北省的范围来说,东明县共经历了河北省→平原省→河南省→山东省4个省,而从河北省划出的时间1949年来说,到1963年划入山东省,也仅仅过了14年而已。而引起这种频繁区划调整的原因,一是新中国成立时的形势所致,二是黄河治理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