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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的故事2】

 青岛田骏 2019-10-26
 (如果把西方哲学“客体”作为中国民俗做客人的情景描述会怎样?就做个尝试吧):
   我是 “客”,就是客人啊,“体”就算是我的身体,就算是“我”实在肉身的显现吧。“客”寄也”《说文》。这就是“做客”的存在状态啊,我离开了自己的“家”,寄托于一个从属于“主人”的存在领域啊。到姥姥、姑姑家就是“客”啊。我亲戚就是这样说的:外甥你来啦!便招呼家人说:“来客啦....!外出旅行也是客啊,叫做“旅客”。用存在论哲学的话语就是:
   【从自己原本所有的本已状态一种对角色的出离和改换,出身于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存在领域。客对自己当下活动方式、范围缺乏一种完全自主、自由地支配,,而必须尊重和服从出身之所的主人“主体”】
   我去亲戚家做客,必须首先取得主人权力的认可,因为,从自己家里走出来,到了亲戚家里,那就是那就是“他人”存在的领域,一举一动就要符合他家里的规矩。只有如此,客人才获得他的身份。“主从客便”情况很少,那只是一句“谦辞”。否则,反客为主,随意胡来,主人就把我轰出去。
   但做客啊,也不能失去我的“独立性”,主人也必须尊重客人的一些意愿、行为,而不能把自己一些意志、强加给我,如果全部顺从主人,那就不是“客”啦,而是转化为“奴仆”。做客就好像把自己“托付”出去,但这个“托付”以不构成对自己的伤害为前提。此时,客人及固守自己的“本色”,又要遵守主人的规矩。既不是“家里”的我,也不是完全失去自己本来面目.....。
   这就是通过妥协、退让,相互尊重,才能使“主客交融”啊.....
  那么,做客,是怎样在主人家中表现的呢?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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