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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全面梳理复习资料覃瑞
2019-10-27 | 阅:  转:  |  分享 
  
javascript:showcourseinfo(''2016SF016SSZC'');“营改增”政策全面梳理复习资料覃瑞赵金梅(QQ3872
6802)目录?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三、计税方法?四、销售额的确定?五、进项税额抵扣?六、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七、税收减免?八、过渡政策学习目标?掌握增值税的基本计税原理?熟悉营改增的主要政策?灵活运用相关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
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2014年
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2016年5月1
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财税【2016】36号主文件、实施办法、过渡政策?
财税【2016】39号特别企业优惠?财税【2016】43号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财税【2016】46号金
融业补充?财税【2016】47号劳务派遣、通行费?财税【2016】52号、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残疾人就业?财税【2
016】52号文化事业建设费?总局2016年公告第13号、27号、30号纳税申报?总局2016年公告第14号转让不动
产?总局2016年公告第15号不动产进行税额抵扣?总局2016年公告第16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
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8号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总局2016年公告第19号、税总函〔20
16〕145号地税局代征代开?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26号征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
16年第32号发票查询平台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
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讨论: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电费的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天津、山东?(一)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行为供水、供
电公司统一将水、电销售给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向物业管理公司结算收取水、电费,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货物销售发票。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
销售水、电并收取价款的行为,属于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上述销售水、电行为的,应当核定相应税目税率并按销售货物
计算缴纳增值税?(二)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受供水、供电公司委托代收水、电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
税:1、持有相关代收协议;2、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3、代收水、电费时,将供水、供电公司开具给用户的货物销售发票转交给用户;
4、物业管理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手续费部分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北
京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收取的水电费开具什么发票?公司代收后上交后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开具什么发票?答: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
应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给物业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
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
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
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讨论:航空积分换里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讨论:酒店业赠送餐饮、饮料是服务否视同销售??讨论:关联企业拆借资金,不收利
息,要缴纳增值税吗?三、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假设增值税税率17%环节金额税额价税合计采购10017117销售120
20.4140.4借: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银行存款117借:银行存款140.4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简易征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
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简
易征收——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地产
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
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
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
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简易征收——其他个人?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其取
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将购
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
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差额征收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
产或者不动产的。(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五)金融商品转让。(六)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
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案例: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或者老项目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100万,分包款30万,购货方要求开
具100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70万的税款,如何开票?如何做账?四、销售额的确定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基本上都是从高适用税率
。不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等。免
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混合销售与兼营?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
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
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
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案例:某商贸企业委托乐上网购(一般纳税人)代销甲产品1000件,单位成本250元,产品
已收到。每件不含税售价为450元,税率17%。根据代销合同规定,代销手续费按不含税售价的6%支付。月末结算代销清单,已售出甲产品6
00件。五、进项税额抵扣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
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
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
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根据《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的规定,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3月1日起,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
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
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
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
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
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
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2.按照《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
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
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
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
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
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
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
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抵扣与抵减的区别案例:20
16年5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某建筑公司持相关审批后的“营改增”税务登记资料到北京航天金税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金税
盘,计税合计为490元,并同时支付一年的技术维护费330元。全部款项转账结算,取得相关发票。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人发生应
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
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案例:
某企业主营美容美体服务,2016年5月收到客户的美容卡充值费用2000元,可以直接给客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吗??充值卡、储
值卡缴费后,该不该开票??如果可以开票,能不能开专用发票?讨论: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租金,可以直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吗?七、
税收减免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
申请免税、减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讨论:免税或者零税率??对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
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
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财税〔2016〕12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
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
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
的,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销售旧货税率是多少?应当如何开具发票?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
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
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
(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
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八、过渡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号)已经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更不能再印制发票了)。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
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
过2016年8月31日。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
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营改增后纳税人开具地税发票,需要到哪里申报?如何申报?答:营改增后,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
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注意:纳税人开具地税营业税发票,需在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填列在《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第3、4列)。小规模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视不同业务分别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或第4行“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次中。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已缴纳
营业税,当时没有开具发票,营改增后需要补开发票,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在营业税期间缴纳营业税业务,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上述业务的,可以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北京、山东试点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5.1之前已经收款,暂未开票,合同约定五月份开具发票。五月之后可否对四月份的该部分应税收入开具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不可以。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课后思考题A公司是一个资产管理公司,为甲公司提供呼叫中心场地和设备,并负责呼叫中心设备维护及保洁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是每月按照坐席数量×固定单价。2015年共收款1000万,开具场地租赁费发票(营业税)。2016年4月,又为乙公司提供类似业务,乙公司要求开增值税专票,A原来是小规模,后升为一般纳税人,去办增量审批时,税务所长及审批人员要求分成三项,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和服务(口头说的)。2016年4月为乙公司项目采购挂式空调100台,进项税15万,当月为乙公司开具服务费专票,销项10万。2016年5月把乙项目做了不动产租赁老项目简易征收备案,专管员让写情况说明,说4月份进销不符,且透露,A公司已经被列为市国税重点稽查对象。思考:可能的稽查风险是什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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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重庆覃瑞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