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即将大三,目前已经历过两位高校辅导员,也即将迎来第三位,加之我在班级里担任班干部和导员接触较多,我将以学生的角度来谈一谈辅导员的权利。 两任导员的感受就读于南部某211大学,在和同学们的交流聊天中,发现我们学校里的辅导员有一个普遍的特点——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学期基本上只能见导员一两次,开学一次或者学期末一次。这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不负责。其他学校的有的同学的导员每月开一次例会,平常也会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给予同学大学规划的建议与督促。这种给人的感觉就比较符合“辅导”两字。并不是要求多么形式化的东西,而是有时形式也能代表一定的用心。连这些形式化的东西都不愿做,那真的让我对我们两位辅导员挺失望的。 可大可小的辅导员权利其实辅导员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管理与帮助学生的生活与学习。而导员的权利主要来自于他们负责的事务,也就是各种评选,奖助学金、班干部等。在这些活动中如果辅导员愿意干涉的话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权。如果辅导员不愿意干涉把权利交给班级的话,那导员主要是传达一个信息而已。 所以这导员负责的事务当中,辅导员愿意是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权,但基本不具有左右的权利。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我们的导员虽然是懒散的,放养的,虽然对他的义务有懈怠,但同样没有过多的使用干涉班级事务的权利。平常的奖助学金都交给班里同学评选,放手不管,只要把结果做出来就可以。这是我们的导员对于权利与义务的对待,都是懈怠的。 总之,辅导员的权利并不是多大的,更多的是服务与管理的义务,而权利也是融于义务与责任当中,毕竟是一个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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