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血动物 来源:温血动物(ID:staywarmblood) 配图:《你好,旧时光》 高一那年,班上转来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头发特别长,皮肤很白,戴着眼镜也无法掩盖她那忧郁的眼眸,仿若能放下世间所有悲伤。 “你看,她眼里有光诶。”我对同桌说。 同桌语文不好,不懂得这是一种修辞手法,认为我得了青光眼,劝我去看眼科医生。 说出来可能有些俗套,见到她第一眼我就心跳加速,感觉不太对劲。 同桌说我脸好红啊,是不是生病了,赶紧把我送到医务室。医生说我神经病,是不是想逃课。 要再过很久我才会在书上看到,这种现象叫作情窦初开。 我挺蠢的,开悟得比较晚,并且不自知。 川端康成用“每天早晨醒来,纷纷的喜泪都要打湿枕头”来形容自己初遇爱情的喜悦,我也差不多,只要看到她,心情都是愉悦的。 但我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举动,因为我知道,川端康成表白之后没多久就被甩了,从此喜泪变成哀泪。 严肃地说,往后的日子云淡风轻,我和她没有更多的交集,只是喜欢远远看着她。 不自觉想去关注她,对这种行为,我更多是感到困惑。 我把这种困惑写在日记本上,日记本被我妈偷看了,我妈告诉我爹,我爹把我揍了一顿。 “不准早恋。”他们对我说。 然后我就知道了,哦,原来这就是早恋啊。 好学生的我怎么可以早恋呢?我开始克制自己这份情感,客观评价,她一点也不好看嘛!戴着厚厚的眼镜,上课老是起来回答问题,对答如流,考试次次第一,一脸学霸样!我最讨厌学霸了! 然而,没有任何用。 马尔克斯有言,爱情是一种本能,本能是无法克制的。 某周,她好几天没来上课,借着去办公室送作业的间隙,我旁敲侧击得知她生病请假了。 想到好几天没有见到她,不自觉有一点悲伤。想到她正在忍受病痛的折磨,又不自觉有点担心。 那天我正伏在桌子上对着窗户发呆,胡思乱想,然后我看到一袭白衣从窗前走过。我的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她来上课了,我低下头,把脑袋埋在桌子下面,连说了四个“我×”! 我知道,我完蛋了。 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借维特之口写出了少年遇到爱情时的窘迫:“我发现自己简直变成了一个孩童,千方百计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我也差不多。 当时流行郭敬明,班里女生人手一本,她更是狂热粉丝,小说画册贴纸,关于郭敬明的一切她都收集。 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也开始看郭敬明,发现根本读不下去。 但是为了能够和她谈笑风生,我只能硬着头皮读下去,读着读着我就开始天天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忧伤得不得了。 至今记得,加她QQ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也喜欢郭敬明?” 我满心欢喜期待她能说些什么类似“你也是吗?好巧啊!”这样的话语。 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死宅的幻想。 她回了我一句:“呵呵,喜欢郭敬明的男人都是娘炮。” 我无语凝噎。 往后的日子,继续云淡风轻。 她偶尔跟我打个招呼,我会激动得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她偶尔问我借本书,我会急切地将自己全盘托出。没错,我收集的郭敬明及其旗下写手的周边比她多得多,假如时光倒流十年,我大概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校园言情写手。 偶尔她也会让我帮她写作业。学霸还要人代笔? “当然了,我成绩好,不需要做作业!” 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的回答,略带女王气质,在十几年前那个二次元蛮荒时代,给我以深深的震撼。 不过,也就这样了,都是偶尔。 我并不奢望她也喜欢我,虽然我总是盯着她的脸,希望从中找到一丝喜欢我的征兆。 她只会说:“看我干吗!” 少年时代三大错觉:有人叫我、我能反杀和她喜欢我。 人生好比刮彩票,几块钱一张刮刮乐,成本不高,期待不小,刮到最后都是“谢谢惠顾”。 不过,喜欢我又能怎么样呢?十几岁的人,根本就不会谈恋爱好吗? 青春期,多愁善感的年纪,我顿悟了自己也许是在自作多情。 戏太多了就是,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我呢? 陈丹青说,男孩子面对爱,更多的是自卑,是怂。 2008年,她就带智能手机上学了,成绩好,老师也不会怎么她。 “挺贵的吧?”我问。 她说:“我送你一个?” 我脸立马红了。 听别的同学说,他们家做生意的,“住凯撒宫。” 三四线城市的小朋友自然都明白“凯撒”“白金汉宫”“伊丽莎白”等如今会被要求整改的小区名字,在那个年代意味着什么,那就是有钱啊。 我配吗? 也不是没有变化,偶尔渐渐变成常态,我们早就不看郭敬明了,不变的是,我依然时常做两份作业。 不知道哪个作家说的,无情大多来源于深情,很多人怕深情得不到回报,于是选择冷漠面对,连口都不会开。 我开始慢慢疏远她,何况高三了,学习重要。 戛然而止是人生常态,一切关系都不例外。 高三上半学期,她突然消失,了无音讯,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也不好意思再旁敲侧击。 再次出现时,像往常一样,白衣服,厚眼镜,忧伤的眼神,以及“帮我写英语作文!”那不容置疑的语气。 她跟我说,过去一学期她跟着父母出国旅行了,时代广场约翰·列侬的手印、纽约东村艺术家的彻夜狂欢、响彻曼彻斯特的摇滚歌声……那些我们一起在书上看到的东西,她都提前体验了。 “好羡慕啊!”我说,语气夸张,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突出一个心不在焉。 她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跟我说:“我要出国了。” “哦。”我这么回答,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们一起出去玩了一晚上,看电影,喝奶茶。 她表现得出奇地开心,和以前不太一样。 那是冬天,当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夜空中洒落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拉她的手。 我们的交集到此为止。 一切戛然而止。 多年以后,同学问起“你是不是喜欢过她”,我都极力否认:“年轻时的感情,不能当真的。” 再次见到她是某个冬夜,雪花纷纷扬扬从夜空洒落。 我开着车,停在家乡车站门口,等待最后一单生意。 在白日将至之时上来一位客人。 一路上她都喋喋不休着自己国外留学的苦逼生活,感情的不顺利,学业的困难。 到目的地后,车停了下来,她说:“我说了一路,你就不打算也说点什么吗?” 我笑了,“我能说什么呢?都这么多年了,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挺腼腆的。” 她说:“比如,八年前,你为什么不拉我的手呢?”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去的手。”我这样答道。 这段话,来自一篇我们都很喜欢的小说。 说完我们都笑了,笑中带泪那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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