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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摄影观

 杏坛好歌 2019-10-28

陈 凡 

摄影,应是现代人对人生、对现实冷静的观照。摄影艺术的审美质感和审美境界,多是从人生的直觉中获得,从现实的直觉中提炼。

摄影,无论造美还是状物,不应仅仅满足于对生活提出一般的简单答案,而应当要促使人们去思考自身和生活本身的多重复杂面,使人们“对生活中的善与恶、美与丑、真与假、进步与反动进行一种新的反思。”

摄影,不单单是对人生、对现实进行如实描写,而是要努力让人们通过各自的体验与经历,对人生对现实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在更高层次的反思过程中,从宏观的历史角度,强化和提高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境界。

摄影,不仅仅是单纯的造美工具,它更应成为剖析人生、剖析现实和剖析人作为人的价值的利器。但是利器决非没有造美可言,美存在于社会、自然之中,社会和自然是人修身养性之本,人要改造社会,也需要净化自然,这就是造美。造美不仅需要讴歌和评价,也要鞭笞。如果缺乏作为真正摄影的社会责任感,不仅不能造美,相反会引起美的弱化,甚至引起丑的泛滥。

我们需要使摄影逐步建立起一种画面与观众(或读者)之间的思考空间。这种思考空间,正是通过人们在求实性思考过程中,达到自我认识,从而获得思想上的解放和认识上的开拓。我想,思考是本质的。从这思考出发,无论创作实践,还是理论探讨,都应该严格从摄影的本论把握入手。摄影就是摄影,它的本体理论,是别的艺术理论所不能替代的。我以为:传统与创新不应是水火不容的,没有传统的沉积和传承,便没有比较、鉴别和选择,也就不会有创新的土壤。 (原载《大众摄影》摄影月刊198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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