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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基金私募股权核心数字考点!现在背还来得及!

 灿烂文字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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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私募股权核心数字考点

1.1946 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被公认为是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从此股权投资开始基金化运作。

2. 1993年8月,为支持淄博作为全国农村经济改革试点示范区的乡镇企业改革,原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支持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率先成立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是我国第一只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

3.公司型基金: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应在 50 人以下;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且应当有 2 个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对于合伙型基金,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有限合伙企业应由 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且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5.对于信托(契约)型基金,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不得超过 200 人。

6.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 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7.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 200 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8.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

9.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如果合伙人(含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比照《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10.对申请境外直接上市企业的财务状况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具体包括:拟上市企业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 4 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 6000 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照合理市盈率预期,筹资额不少于 5000 万美元;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等等。

1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2.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阶段,交易均实行涨跌幅限制,无论买入或者卖出,股票(含 A、B 股票)在一个交易日内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不得超过 10%,其中 ST 股票和*ST 股票价格涨跌幅不得超过5%。

13.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4.有限责任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5.比较常见的业绩报酬分配模式为“二八模式”,即基金收益或超额收益 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至基金管理人,80%分配至基金投资者。

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含 2 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7.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具有与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相匹配的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通常,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得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禁入等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调查 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18.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与其业务特点和规模相匹配的内部治理结构。管理人应当指定至少 1名高级管理人专职担任合规风控负责人, 负责对机构经营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时公司应当进行解散清算。

20.股权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 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期权权益等。此处的金融资产不包括房屋、土地、汽车等资产。

21.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投资者人数超过 200 人,均被视为公开发行证券。

22.股权投资基金作为私募基金,其发行不需行政许可,无须走核准审批程序,因此其募集应严守私募原则, 即非公开方式募集, 且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 200人。

23.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的,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合同已生效一段时间, 如 6 个月以 上; 

(2)应登载完整的业绩记录; 

(3)如基金存续期间较长,可登载近几年的完整、连续业绩,如近 5 年完整的业绩记录。

2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25.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个月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26.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股权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基金资产等信息。

27.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基金财务情况、项目运营和风险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28.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股权投资基金发生触及基金止损线或者预警线、管理费率或者托管费率变更、清盘或者清算、重大关联交易、提取业绩报酬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29.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应至少拥有 1 个“必备投资者”。

30.“必备投资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 1 亿美元,且其中至少 5000 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在必

备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情形下,业绩要求为: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

其中至少 5 000 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3)拥有 3 名以上具有 3 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此处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此处所称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

(5)必备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或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1%,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別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30%。

3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 30 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 150

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

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1)违法所得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 (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4.基金管课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 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35.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对于上述事项,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

36.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对所募集的基金进行备案。

37.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曰起 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38.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39.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 6 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40.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 2 次的;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 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

41.季度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朿之日起 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42.年度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朿之日起 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43.服务机构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朿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服务业务情况表,每个年度结束

之日起3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运营情况报告。服务机构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审计报告。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分管基金服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更新登记信息。

44.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一次或多次股权变更,整体构成变更持股 5%以上股东或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5%的,应当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整体构成变更持股 20%以上股东或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20%,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提交重大信息变更申请

45.母基金通常会将所募集的资金分散投资于15~25只股权投资基金,从而避免了单只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中依赖于某一基金管理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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