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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弱水:文学研究是怎样蜕变成文化研究的?

 winer58 2019-10-29

文学研究中的诗意

文/江弱水(浙大国际文化学系教授、博导);来源:《浙江学刊》2017年5期

想当年博士毕业,我本来是想到中文系去的,结果阴错阳差去了国际文化系。十七八年过去,我渐渐觉得也没什么区别,因为英美上庠的英语系,都渐渐变成了英语文化系。我们的中文系,全名叫做中国语言文学系的,也大可以改成中国语言文化系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除了考据训诂,文学研究已经差不多没有了,变成文化研究了。文化已经把文学吃掉了。所以,今天要说的话题,文学研究的诗意,让我很尴尬。按照我的理解,这里的诗意,同实而异名,也就是文学性。诗意和文学性是毛,文学研究是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我还是勉为其难,说一说文学研究的诗意吧。

1963年,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写了一篇不长的文章,题目就叫《梅里美》。梅里美是小说《卡门》的父亲,我至今还记得八十年代初,读郑永慧翻译的《梅里美小说选》,柳鸣九的前言开头第一句话是:“此人肯定具有某种独特的魅力。”一下子就把我抓住了。梅里美的魅力,斯坦纳的文章解释说,就在于他的简约和节制,用冷淡的口吻讲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不记得谁说过,可是说得好:在别的作家捋袖揎拳的地方,梅里美只不过动了一动眉毛。现在有一个字可以精确地形容了,那就是酷。但这一点是大家的共识,算不上斯坦纳的创见。斯坦纳写这篇文章,别有怀抱。在临近结尾时,他点题了,说爱伦·坡、史蒂文斯、梅里美,都是那种会讲故事的人,能够在炎炎夏日的二等车厢里信口说一个故事,迷住所有的乘客。十九世纪过去了,最后这一批纯粹意义上的说书人消失了,叙事文学经典地位也就终结了:

在现代文学中,经过康拉德、詹姆斯、卡夫卡以及乔伊斯的作品所带来的重新评价,情节成为更具复杂意图的手段。故事本身已经降级成为意识形态、哲学或心理动机的载体。小说中的叙事或事件之链,退化成了现代小说大师悬挂意义的一条线。正如在詹姆斯和卡夫卡的作品中,虚构的故事往往消失在情节和象征结构中。且看一下最能表现现代模式的小说:卡夫卡的《审判》、詹姆斯的《金碗》、康拉德的《诺斯特罗莫》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它们的说服力有多少来自故事,来自“且听下回分解”的古老魅力?

——[美]乔治·斯坦纳:《语言与沉默》,李小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07页。 

斯坦纳的意思是,小说的魅力,文学的魅力,在二十世纪退化了。在十分艰涩的卡夫卡、乔伊斯和福克纳等人的小说里,情节是手段,故事是载体,叙事是线,真正重要的是复杂意图、心理动机、意识形态、哲学,及根本之根本的,意义。这样一个局面是如何导致的呢?请注意这样的表述:是“经过康拉德、詹姆斯、卡夫卡以及乔伊斯的作品所带来的重新评价”。 是谁做出这“重新评价”的呢?二十世纪英美上庠的英语系教授。是他们和他们指导的博士硕士,将小说、诗和戏剧,与社会、民俗、宗教、性别、种族、生态搞到了一起,使文学研究发生了所谓理论转向,转向了文化研究。

文学研究的诗意的消失,与文学的诗意的消失,是互为因果的。小说要有意义,严肃的小说要有严肃的意义,意义重大的小说要有重大的意义,于是小说完了。诗呢?当T.S.艾略特《荒原》发表并震撼诗坛后,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认为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它阻止我们植根于本土的发现而结出新的艺术形式之果,把我们重新拖回了教室。”只有在教室里,我们才能耐得下性子,打叠得起精神,去琢磨包括梵语在内的七种外语,以及神话结构、人类学著作、中世纪传奇,等等。有人问乔伊斯为什么要用那种方式写《尤利西斯》,乔伊斯也坏笑道,为了让批评家忙活三百年。所以,斯坦纳对二十世纪的文学深感遗憾:“它力求用高难度的技巧吸引我们的注意。语言的丰富,形式的多元,这些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但代价也很明显。”他认为,我们目前的“大师”实在太多,但他们很少人会通过一场“说书人”“编故事的人”的考验。

同样喜欢说书,小说家张大春对现代小说非常懊恼,因为作家丧失了往昔的书场传统,也就是无事生事的闲情、信马由缰的野性,一句话,抓得住人的扯功。他对当代小说批评动辄祭出诸如叙事观点、心理分析、神话原型、民族寓言、政治讽喻之类也大不屑。他认为,在语言和语言的意义之间,小说和小说的指涉之间,只有似是而非的关系,怎么能刻舟求剑、胶柱鼓瑟呢?那岂不是——

小说家挽弓抻臂,一箭射出,批评家则尾随而发,在箭矢落处画上一个靶位,然后他可以向尚未追踪而至的读者宣称:这部小说表达了什么什么以及什么,符合了什么什么以及什么。

——张大春:《小说稗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页。 

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家会无的放矢,它一定有所指涉,一定有意义,这样一来,批评家可有活儿干了。当小说成为重大意义的载体,小说家的理想读者便换成了善于从小说中发掘出重大意义的学院派批评家。一旦能为作品提炼出指向神话原型、民族寓言、政治讽喻之类的宏旨,批评家马上就会像阿基米德光着身子从澡盆里跳起来:我找到了!我找到了!这就是今天小说家与批评家的共谋关系。写作与批评成为设套与解套的游戏。一想到这样的场景,加西亚·马尔克斯就在一边捂嘴窃笑,看批评们在黑暗中干蠢事开心得要命。他大概是对众多学者给《百年孤独》找到了那么多、那么重大的意义很不耐烦。他说,对这些批评家来说,落入圈套要比深入了解作品的重要因素更容易。针对文学批评与研究在现代的变质,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说:

附加象征意义的阅读会毁了作品。这样的阅读仿佛一把筛子,在评论之虫不知疲倦啃啮作品的过程中锻造而成,就为便于看到作品背后隐藏的国度,那世界难看清,为了拉它靠近,我们不是让自己的眼睛适应它,而是按我们所见所知改造它。

——[法]莫里斯·布朗肖:《未来之书》,赵苓岑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24页。

巴赞(Jacques Barzun)说:

读者在批评著述中见到的只有困惑:批评家应用他的方式进行“分析”,其目的不再是开启“欣赏”之门(事到如今,欣赏已经是一个糟糕的说法),而是只要显示这一点: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的艺术品与肉眼见到的东西完全不同。

——[法]雅克·巴赞:《我们应有的文化》,严忠志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3页。

巴赞说的,把艺术品放在显微镜下,企图观察到与肉眼所见完全不同的东西,也就是布朗肖说的,不是让自己的眼睛适应作品,而是想看到作品背后隐藏的国度,按我们所见所知改造它。

作品背后隐藏的东西,其实不难发现,有很多作者也已经预设了诠释途径,只需要批评家以其所知的理论填充就行。文学理论三百款,总有一款适合你。这一边是叉得精熟或者夹生的女权主义、后殖民理论、生态批评,那一边是排排坐吃果果的张爱玲、汪曾祺、莫言,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我信手拟几个题目好了:《奈保尔小说中的文化记忆与身份认同》、《论萧红小说的残疾叙事》、《三十年代海派小说中的都市景观研究》……你打开知网或万方查一查每年新出炉的硕士博士论文,看一看国家社科基金委和教育部申报立项的课题,就知道文学研究是怎样蜕变成文化研究,而且衍生出一项大产业的。它正批量产生出无数不知疲倦啃啮作品的“评论之虫”。而在这些“评论之虫”狂胪文献、细推意义的时候,他们的内心早已经哈欠连连。

文学的诗意是怎么失去的?可以说,自从文学找到了意义,就失去了诗意。要怪文学研究缺乏诗意,首先得怪文学缺乏诗意。文学家精心炮制的垃圾够多,但一点儿也不妨碍批评家悉心研究。请记住学术职场的金科玉律:“垃圾就是垃圾,但垃圾的历史是学术研究。我们都清楚,给一篇文章归纳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初中生都干得来。能够敏感文心,细察文脉,没有精微的体会和辨识是不可能的。此所以现在研究文学,有个中等资质就足够了,而有诗意的文学研究,非才智之士莫办。

近些年来,我喜欢读半个世纪前美国的几位文人(man of letters)型学者的书,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还有本文开头讲到的乔治·斯坦纳等。他们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文学研究者,是真正的饱学之士,是书斋中人而不是学院中人,是职业批评家而不是专业研究者。他们熟知市场上流行的各种成套的理论装备,却少用,慎用。他们聚焦于作家写得好不好,而他们自己的文章写得真是好。乔治·斯坦纳评论利维斯(F.R.Leavis)的一段话,可以移评他自己及其同侪:

只要翻翻利维斯卷帙浩繁的批评著作,立刻就折服于其令人愉快的精确智慧,令人惊叹的文史知识。他的智慧与诗歌进行密切而微妙的交流,这是完全意识到的行为,在最好的例子中,这行为接近艺术。

——[美]乔治·斯坦纳:《语言与沉默》,第263页。

现代中国也出现了极富活力的文学批评与研究类型,那就是将古典传统与西方资源结合起来,职业批评与作家批评结合起来,鲜活的文本分析与有机的理论阐述结合起来。中国传统的文本阐释重感悟与兴发,而西方的文学研究以条分缕析见长,两种模式,合则双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学者受西方沾溉甚深,而本身的传统因子影响犹在,所以能融会贯通。朱光潜、梁宗岱、李健吾、李长之等西化程度高,废名、顾随、俞平伯等传统色彩浓,而钱锺书则斟酌中西而两相调和,成就最大。

这些年来我最喜欢的,是顾随的《东坡词说》与《稼轩词说》,俞平伯的《读词偶得》、《清真词释》,以及废名一些说诗的小文。不错,这些都是赏析之作,而巴赞不是说了么,“事到如今,欣赏已经是一个糟糕的说法”,但赏析其实是一种珍稀的能力,是一切批评研究的入门,也是极文章之壸奥的不二法门。没有高人指点,你就是捧着作品一字一字地读,也无由窥见其室家之好、宗庙之美。而废名、顾随、俞平伯能将中国的妙悟与西方的分析融合起来,全身心沉浸在作品的世界中,手触摸到文本的肌理,与作者同呼吸,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情绪被裹挟进去,而每每又跳脱出来,为你一一指证其得失所在,真是快意而过瘾!

总之,文学研究需要敏感、洞察,和最重要的热情。对你的研究对象,你得爱,或者恨,也许是惋惜。李健吾有一篇《韩昌黎的〈画记〉》,写于1940年,不大为人所知,开头描写的他的中学国文老师,我一向觉得,应该是所有文学批评和研究从业者的模板。我不惮烦絮,抄两段在后面,来结束我这篇谈得很不到位的笔谈:

不记得是在中学几年级了,国文老师给我们讲韩昌黎的《画记》。他告诉我们学生,想做一篇好记事文,必须念熟这篇文章。讲到淋漓所在,他唯恐我们不明白字面的意思,千方百计来比样子给我们看。例如,讲到“骑而被甲载兵行且下牵者十人”,他手脚乱动的情形,差不多赛过我们在新世界喜欢看的文明戏法。越讲越忙,忙到后来,他自己也似乎头为之晕晕然。方才做完赶羊的姿势,忽然变成大元帅颐指下人的神气;一会儿他似乎要睡了,马上他提起脚要过河的样子,还没有跳过去,便仿佛坐在石头上脱鞋——一双永远不上鞋油的发灰的破黑皮鞋。学完人的行止,接着他就来学马。当然他不全学,因为有些词句让他想起他的尊严,例如“鸣者”,他便不鸣了。……先生好容易喘了一口长气,忘记给我们解释“讹者”的“讹”字了。他马上跳到他得意的句子“驴如橐驼之数,而加其一焉。”“橐驼三头”,那么,驴是四头了。先生说,韩昌黎造语变化莫测,像这里的驴,真可谓神乎其技了,因为,不然的话,造语就太质直了。说到这里,一位自作聪明的同学(他是桐城派的信徒)便说:照先生的说法,“隼一”,真是质而又直了。坏处是:这里紧跟着重复了上一句的“一”字。一位打油同学便说,这样改最好:“隼如橐驼之数,而去其二焉。

总之,我们全爱这篇《画记》。

——李健吾:《韩昌黎的〈画记〉》,《学生月刊》194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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