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种: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汇付(REMITTANCE)和托收(COLLECTION)。 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汇付和托收是商业信用。 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因进出口双方要求不同的支付方式,从而涉及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比较和选择的问题。 信用证支付方式我们已经讲过,下面主要讲汇付和托收支付方式: 一:汇付:(REMITTANCE),是汇出行( REMITTING BANK )应汇款人(REMITTER)的要求,按照预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通过汇入行或付款行(PAYING BANK)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付给收款人(PAYEE,BENEFICIARY)的一种支付方式。 汇付有四个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3)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叫汇出行(REMITTING BANK) 4)解付汇款的银行叫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 BANK) 如果3)和4)没有建立直接的账户往来关系,还要有其他代理行核对密押或印鉴。 汇付的方式有: 1)电汇(T/T-TELEGRAPHIC TRANSFER)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电传(TELETRANSIMISSION)如自动计算机(AUTOMATED DATA PROCESSING-ADP/EDP)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付方式。 汇入行必须核对密押(TEST KEY)。 2)信汇:(MAIL TRANSFER,M/T)汇出行按付款人申请,用国际快递或航空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汇款委托书(M/T ADVICE)或支付委托书(PAYMENT ORDER)给汇入行,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汇入行核对签字/印鉴。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BANKER'S DEMAND DRAFT),并将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自己携带出口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收款的一种付汇方式。 二: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债权人的指示向债务人取得付款或承兑后交付单据的结算方式。 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CONSIGNOR 或PRINCIPAL)通常是出口商或出票人(DRAWER) 2)委托银行(REMITTING BANK):指委托人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地银行。 委托人和委托行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行按照委托人的委托申请书所列的项目办理。 委托行按国际商会托收统一惯例(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ICC PUBLICATION)。委托人应该完全而准确的指示,银行没有审核单据内容的义务,但应检查单据有无遗漏。 托收行在与委托人签署的托收合同中是受托方,而托收行在与代收行之间签署的代收合同中又变为委托方,所以,委托行有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指委托行以外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所有其他银行。可以由委托人提名或者由委托行选择与其有代理关系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是根据委托书向其做出提示的人,通常是进口商。 代收行和付款人并无契约关系,付款人如若拒付,代收行可不负责任,由委托人去交涉。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受代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提示汇票的代收行。 在实际操作中,提示行往往兼任提示,接受付款或承兑,交单等责任。 6)代理(需要的时候,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要时的代理办理上述事情比较方便。所花费用由委托人负担。银行不负责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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