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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臧雨川 2019-10-30

江桥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泰来县教育局泰教字{2019}6号文件精神,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臧雨川

副组长: 张洋  王  英  施红霞

成  员:  王冬辉  牛亮亮  李宝玉  常丽军   王丽娜  蔡丽文 

三、工作目标

全镇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  制定方案(2019年1月1日-2月28日)

根据泰来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江桥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行政首长同各校校长签订《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控辍保学责任状》。各校校长与班主任(教师)、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要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  登记造册(2019年3月1日-3月15日)

组织人员对江桥镇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认真开展核查摸底工作,核准江桥镇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情况,建立《控辍保学重点防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控辍保学重点防控学生包保责任名册》,并按要求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教育局督导室备案。

第三阶段:重点监测,防辍控辍(2019年3月16日-12月31日)

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有失学辍学风险的学生建立日常重点监测制度。班主任、包保教师、包保领导是日常监测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的做好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学生流失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和劝返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教师人人有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意识

认真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县精准扶贫各项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在3月和9月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通过召开主题班(团)会、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落实政策、助学防辍、及时劝返

认真落实助学扶贫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切实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课业帮扶,给予个性化辅导,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及时发现辍学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及时入户家访,做好劝返工作。

(四)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动态监控

统一管理小学和初中学籍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规范管理学生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档案,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

(五)明确目标、兑现奖惩、考核挂钩

对完成目标的学校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的学校和校长,给予年终考核降档、评模选优“一票否决”、全镇通报;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教师工作考核中给予评模选优“一票否决”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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