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12366最新问答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其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芳华1978 2019-10-31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其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8-12-07 14:34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第五条规定:“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16号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16号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