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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消防人员救灾安全手册2016版(附下载)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19-10-31

第壹篇
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章 在队待命安全注意事项

1.出勤动线应净空,消防车库前禁止停放非紧急出动之车辆,地面不可留有油渍或堆积障碍物。

2.消防车停放车库,应确实拉起手剎车,并放入轮阻器。随车救灾器材,应放置于定位并加以固定。

3.干部随时掌握救灾编组成员动态。

4.待命服勤人员,严禁喝酒。

5.平时或救灾后水箱车水箱应保持满水位,以防出动行驶途中,因重心偏离而导致车辆翻覆。

第二章 出动时(前)安全注意事项

1.上车前即应着装完毕,严禁于车辆行进途中着装。

2.车辆出动前,应再确实检视编组成员均已上车就定位(如图2-1),并先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提醒人、车注意避让。


图2-1

3.车辆出动时,值班人员应先至车库前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第三章 车辆行驶时安全注意事项

1.行车速度应依交通、气候、路面等状况决定。

2.遇有浓雾、下雨、路面积水、视线不清、下坡等状况时,应开启车灯及增加行车距离,并减速慢行(如图3-1)。


图3-1

3.行经交叉路口,若遇红灯需闯越时,应先减速确认左右两方来车已停车避让,方可通过。

4.会车时应减速慢行,并注意路旁树木、电线杆、墙壁等障碍物(如图3- 2)。


图3-2

5.车辆行驶转弯处时,应减速以防翻车。

6.车身高之车辆(如云梯车、救助车),行经天桥、地下道、隧道或涵洞,应特别留意高度限制以防车顶突出物撞及。

7.编组车辆依序前进时应留安全车距。

8.驾驶室内不得乘坐超过规定人数,人员站立于消防车后侧踏板时,应抓紧手把,并随时注意行车状况。

9.行驶途中车内人员之头、手不得伸出车窗外、并严禁任意跳车、吸烟与嘻戏聊天(如图3-3)。


图3-3

10.严禁竞相抢道、随意超车。

11.需逆向行驶对向车道时,应确认对向来车均已避让方可实施,且行驶速度应放慢(如图3-4)。


图3-4

12.驾驶座旁人员,应帮助驾驶注意路况,倒车时并应下车引导。

13.进入狭小巷道应派员先查看,以免救灾车辆进入后进退不得。

第四章 车辆部署安全注意事项

1.消防车辆停放应注意土质、坡道、电线等因素,以策安全。停放于坡道时,除拉起手剎车外,应于轮胎下放置轮阻器。(如图4- 1)


图4-1

2.消防车部署应预留车辆前后之空间。

3.同时部署2辆以上云梯消防车时应预留适当距离及注意操作,防止屈臂或梯体互撞,发生意外。

4.先到车辆之部署应尽量单边停放,保持路况通畅,以利灵活调度与操作安全。

5.车辆部署应与火场保持安全距离,以防火势突然扩大延烧,车辆撤退不及而遭损毁。

6.调度车辆时,须有人员负责指挥。

7.部署车辆应注意可能因爆炸、烧断、广告物、高楼玻璃或电线掉落造成车辆、人员之伤害。

8.车辆应避免部署于起火建筑物正下方,以免车辆或人员被掉落物击伤。

9.夜间救灾,应于火场正面部署照明车或照明设备,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 帮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放水时勿急速加油门致使压力骤升,应慢慢加压以确保瞄子手安全。

2.运转中的帮浦,操作人员不可擅离,供给射水线的帮浦更不能任意停放。

3.接近水池操作移动式帮浦时,应予固定,以免翻落水池。

4.操作移动式帮浦时排烟管会发热,小心烫伤。

5.运转中油料不足,须先停止引擎,再添加油料。

6.操作人员应携带无线电,以配合水线加、减压力之需求。

第六章 布线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节 屋外布线安全注意事项

1.布线时确实检查水带、瞄子接头是否确实接妥,以防加压后,接头处脱落伤及救灾人员(如图6-1)。


图6-1

2.在道路上布线时,应注意过往车辆。

3.架梯布线时,除将梯子确实固定外,并应将梯上之水带以绳索固定。

4.布线射水时,切忌因位置不当而造成相互射击或造成赶火。

5.布线须注意建筑物外墙悬挂物(如广告招牌)、花盆、玻璃、电线….等掉落砸伤人员,如须实施破坏作业,要分析时机及方位,以防意外伤害。

6.水带尽量不要横跨马路部署,非不得以需横越马路时应架设水带护桥或指派专人看守,以防遭车辆压过而致破裂,造成水锤作用致泵损坏或危及救灾人员安全(如图6-2)。


图6-2

7.屋外垂直部署多条水带时,应以绳索固定接头部分,以防脱落。

8.屋外布线应注意建筑物周遭是否有高压电线或电气设施以免触电。

9.布线时避免水带交叉,以防布线人员发生碰撞推挤造成受伤。

10.水带部署应尽量拉直,避免弯曲、打结、折曲、绕成一团等状况。

11.救灾作业人员应避免于起火建筑物正下方作业(布线或进出),应尽量从邻户骑楼布线延伸入室,以避免被掉落物砸伤(如图6-3)。


图6-3

12.水带破损时,应以水带夹封闭漏水处,以免影响救灾安全与效率。

第二节 入室布线安全注意事项

1.入室布线时,应确实着装(消防衣、帽、鞋、空气呼吸器)携必要装备(如手提无线电、绳索、勾环、照明设备、救命器、破坏器材等)。

2.入室布线切忌单独行动,应编组相互照应。

3.入室布线如从窗户进入时,应以绳索将水带绑好,并选择固定支撑点。

4.入室布线须以二线一组,攻击防护相互掩护,采同进同出原则,以策安全。

5.入室布线前应先有测温动作(以手背测试门把、门板温度),确认无异常之高温,始可入室部署,切不可贸然进入。

6.入室布线前应先以直线水柱向室内高处、天花板及四周扫射,将可能掉落的东西扫落。

7.入室布线时应采低姿势,无法看清地板时,应以滑(爬)行方式前进。

8.水带部署延伸过长时,应将过长之部分平均分布于室外楼梯斜面或平台上。

9.高层建筑物利用室内梯部署水线时,由楼梯扶手旁之空(间)隙部署,并应将水带固定,防止接头脱落(如图6-4)。


图6-4

10.随时注意建筑物内、外构造之稳定性,防止建筑物崩塌造成危险。

第三节 屋顶上布线安全注意事项

1.在屋顶上布线射水,应考虑掉落物是否会对地面上抢救人员造成危险。

2.使用双节梯上屋顶布置水带时,应选择适当之架梯位置(坚固、平坦之地面)并将梯子确实固定。梯上抢救人员亦需系上绳索确保,并注意避免超过梯子之负荷。

3.在屋顶布水线时应防湿滑跌落,或屋顶(瓦片、石绵瓦)破裂人员坠落,必要时可先覆以挂梯便于行走(如图6-5)。


图6-5

4.在石绵瓦上行走,应选钉钉子处为落脚处。

5.射水时尽量选择脊梁等稳固适当之位置采坐姿射水。

6.布线时可由屋顶处放下绳索,并以绳索绑住水带公接头往上拉,避免直接由屋顶处将水带之母接头往下扔,伤及他人(如图6-6)。


图6-6

7.斜背式屋顶布线,避免将水带均布在同一侧屋顶,应两面平均分配,以免水带滑落。

8.布线时勿太靠近火点,并应有地面水线配合。

第七章 射水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节 一般射水安全注意事项

1.直线射水出水压力较大,射水时应注意前方是否有人员停留,夜间视线不良时更应注意。

2.射水时不可相向而射,并注意高压电线或电气设施避免触电(如图7-1)。


图7-1

3.必须于屋顶上布线射水时,应选择坚固之支撑点,采坐姿射水。

4.瞄子手射水不慎滑倒时,应紧握瞄子勿放手,避免瞄子乱甩伤人。

5.避免单人持瞄子射水,并尽可能使用无后座力及直线喷雾两用瞄子,以减少放水时产生之后座力。

第二节 梯上射水安全注意事项

1.梯上重心较不稳定,射水压力应保持适中,避免突然加压,发生坠落。

2.梯上射水可利用绳索、钩环做活动式人身确保,并可利用安全带或用锁腿法(以脚穿过梯横档做钩腿确保)将身体扣牢,以免从梯上坠下。

3.架梯射水位置应选择上风侧,经过之开口,应防火焰窜出,并做好机动撤退准备,以防意外。

4.射水时梯底需有辅助人员作安全确保之工作,且一线以2人为宜,避免节梯负荷超重或撤退不易,造成伤害。

第三节 高空作业车上射水安全注意事项

1.实施高空射水时所需压力极大,应防射水产生之反作用力,影响云梯之稳定性。

2.应适时做喷雾防护射水,防止高温影响云梯车机械装置。

3.在高空作业车上,务必穿戴消防衣、帽、鞋、手套及空气呼吸器,维护自身安全,并携带手提无线电,遇突发状况时能立即以无线电反应求援。

4.起火楼层内部已有人员进入抢救时,切勿擅自由窗口向屋内射水,应配合室内人员改以防护射水防止往上层延烧或射水排烟协助通风(如图7-2)。


图7-2

5.在未确定断电之状况下,勿将水射到高压电线或电气设施。

第八章 入室搜救安全注意事项

1.个人防护装备要齐全,应穿着消防衣(救助服)、帽、鞋、手套、携带手提无线电、空气呼吸器、照明灯、绳索、救命器、简易拆卸器材。

2.搜救行动除必须搜集受困者之情报外,可经由消防乙种抢救图,预先了解室内格局、摆设、隔间装潢、抢救危险程度、抢救优先级以及是否有危险物品储放后,选择最有利的路线进入并预先考虑退路。

3.搜索时,应尽量沿墙壁搜索前进,并利用绳索作为确保或施放标记,以免迷失。且不可随意移动物品,以防物品掉落砸伤(如图8-1)。


 
图8-1

4.入室或开启门窗前应有「测温」动作,并注意观察室内火焰、浓烟、热气之变化及闷烧状况,以防范火势扩大或闪(爆)燃之情形发生。

5.应实施人员编组,并确实遵守现场指挥官之任务指示,包括指挥、搜索、抢救方法均应先予以明确分工。

6.一般搜索救生编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并指定1名具有丰富经验者为带队官,不可1一人单独贸然进入,并配合水线射水掩护。

7.搜救时应注意深入室内之距离,留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时间(当空气瓶残压警报音响鸣动时,应迅速沿原路或预留退路退出)。

8.计算作业时间时要考虑退出火场所需花费的时间,通常在火场中,因呼吸急促,空气的使用量增加,相对的所能使用之时间亦缩短。

9.为避免搜救人员因长时间之救灾,产生过度疲劳、体力不支的现象,指挥官应视人力情况妥善调配,实施换班休息。

10.入室搜救应随时提高警觉,遇浓烟影响以致迷失方向,或感觉到有任何异状发生情况紧急时,切不可慌张、急燥,应即循部署水带之反方向或安全确保绳退出火场。

11.搜救小组的带班人员(屋外)和屋内搜救人员间的确保绳索应保持不松不紧的状态,准备退出时,彼此间应以拉绳、无线电、警笛或扩音器做为联络之方式。

12.应于入口处或转弯处放置照明设备提供照明,以利寻找出口。切记一定要同进同出,相互配合支持,具备生命共同体观念。

13.开启门窗前除有测温动作外,开启后门窗应保持敞开位置,或做标记。搜索完毕退出时,应将门窗关闭,以防止火势蔓延。

14.进入安全梯前往其他楼层时,应确认安全门不会自动反锁,若安全门可能自动反锁时,应以水带、绳索或适当之物品防止安全片反锁,以预留退路。

第九章 强力入屋安全注意事项

1.入屋前应先确定建筑物无倒塌之危险,并了解屋内通道、储存物品及电源方案情形。

2.使用破坏器材破坏进入时应遵守操作要领,防护自身安全。

3.入屋前应先了解屋内燃烧情形,是否有毒性化学物质或爆炸物质,采取必要之防护措施,不可贸然进入。若确认屋内无易爆、易燃危险状况后,始可在防护装具齐全下强力入屋。

4.破坏门、窗以进行排烟或进入抢救作业时,为防止闪燃或烟爆之产生,除应从侧面进行破坏作业外(避免人员面向正面),并应部署水线,随时准备作射水攻击,防止救灾人员遭受火势波及(如图9-1)。


图9-1

5.破坏玻璃时,应配载消防手套,人员位置及破坏工具均应于玻璃上方及上风处,且手应保持在击破位置上方,并由玻璃之侧边位置进行破坏,以防止破碎玻璃掉落时遭割伤,进入前并将窗框周围之残余玻璃碎片取下清除干净,以免作业时被割伤。

6.有刺的铁线应以油压剪加以剪断,取出后并置于安全处所。

7.使用铁锤、火钩、斧头、橇棒等做破坏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周围状况(有无障碍物及旁观者,预留适当之作业空间范围),并避免因自身重心不稳摔倒或工具坠落,砸伤他人,破坏完后之工具应放置之于安全处,防止造成绊倒危险。

8.以大型机械强行拆除障碍物,人员不可太靠近,此时应提高警觉注意建筑物安全或防止闪燃、烟爆之情况发生,造成抢救人员之伤害。

9.强力入屋后应将门、窗保持在敞开位置,除加强通风作业外,并备紧急状况发生时能迅速撤离现场,以维自身之安全。

第十章 执行车祸救助安全注意事项

1.执行车祸救助应重视安全,如无安全措施,工作极易遭受失败,如忽视安全将使救助者及被救助者同时遭受危险。车祸意外事故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很多,其原因分述如下,应注意防范:

(1)引起燃烧发生火灾。

(2)玻璃碎片。

(3)锐利的金属边缘或尖角。

(4)危险的化学物品或辐射物。

(5)工具发生故障或使用不慎。

(6)车辆碰撞后之位置不稳定。

(7)施救者未穿戴包括防护面罩在内的全套防护装备。

2.受损车辆之稳定与接近:

(1)车祸中受损车辆常仰卧或侧卧在山坡或溪谷的情况,为防翻落,应密切考虑对车辆施予各种外力(摇、推)时,所带来之影响伤害。

(2)坠毁的车辆所处位置不稳定,只需略施力量就可使其翻滚(覆),对受困者将造成更严重之伤害。对于这种不稳定的车辆,应先使其稳固,稳固的方法可利用垫木或楔块、千斤顶、支柱、起重包等。救助者并应注意尽量不处于车辆下方。

(3)受困于车内的伤员,如尚在倾覆的车内决不可将车辆翻转扳正或移动,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千斤顶、绳索将行李箱或引擎盖打开,保持稳固(如图10-1)。


图10-1

3.车辆到达现场时,应停于路旁安全处,另需指派人员做初期交通指挥管制,并于肇事现场周边设立警告标志,以防二次车祸发生。

4.到达现场后,应将现场围观之群众予以隔离,以免影响救援人员救助工作之进行。

5.对于车祸现场,应先评估肇事车辆之种类特性,实施必要之防护与抢救。

6.车祸现场常有漏油现象,当使用破坏器材救助伤者时,现埸应严禁使用烟火,及易产生发火之器材(如切割机),以防造成2次灾害(火灾)发生(如图10-2)。

 
图10-2

7.碰触电线之肇事车辆,需先将电线(源)移开(断电)后再行抢救。

8.坠河(湖、潭)车辆,救助时要由专业潜水人员配合执行。

9.应注意车祸现场潜在危险,有无起火爆炸之虞。

10.伤员若受伤流血时,救助人员应戴手套搬运,另应避免与伤员之体(血)液、黏膜、皮肤接触,以防止遭受病菌感染。

第十一章 执行紧急救护安全注意事项

1.救护人员接获出勤指令后迅速出动,并依规定开启警鸣器、警示灯(如图11- 1)。

 
图11-1

2.救护出勤带队人员应携带手提无线电,随时与救灾救护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回报状况,并作必要之处置。

3.救护出勤应注意行车安全,抵达现场时,应选择适当停车位置,尽量避免影响交通动线,以确保人、车安全。

4.停车后原则上关闭警鸣器,并打开故障警示灯(左右方向灯),如须先施行救护,离开救护车时,应将车上钥匙取出,车门上锁。如因情况紧急无法上锁取出钥匙时,应商请附近商家、住户协助,在车旁注意协助维护车辆安全。

5.精神病患送医应请家属事先联系收容医院后,由家属陪同就医。如有抗拒或暴力倾向时,应通知救灾救护指挥中心,联络辖区派出所派员会同协助处理(如图11-2)。


图11-2

6.传染性病患(疑似传染性病患)送医,应做好自身之防范措施。

7.昏迷之伤、病患于现场散落之证件、财物应先妥善保管,并于救护车送达医院后,会同警卫人员或管理员清点身上证件、财物,逐一点交,并签名左证,以明责任。

第贰篇
火警抢救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章 抢救木造建筑物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内部部署抢救之时,应先以高压直线水柱扫射天花板、梁、柱、屋瓦及墙壁,并确认无掉落物之危险后,始进入抢救,以防遭掉落物击(压、刺)伤。

2.抢救过程中应随时应注意火势发展情况,防止天花板、梁、柱、屋瓦等烧损倒塌、掉落而遭击伤。

3.木造建筑燃烧后,由于木材烧穿、烧失造成铁钉等尖锐物之裸露,应防遭刺伤。

4.避免发生射水赶火之情形,以免造成火舌、浓烟于屋内乱窜,危及救灾人员之安全。

5.燃烧中之木造建筑物具有随时倒塌之不确定性,应调整瞄子适当出水水压,避免因高压射水造成建筑物倒塌。

6.抢救时应视状况可先破坏屋顶凿排烟口,先行实施排烟作业,以利抢救工作,防止抢救人员及受困灾民呛伤,与火场内因浓烟蓄热产生闪燃或爆燃现象致生危害。

第十三章 抢救高层建筑物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抢救时除穿着相关防护装备外,手提无线电、空气呼吸器、照明灯、绳索、救命器或拆卸器材应一并带齐。

2.经由消防乙种抢救图,预先了解建筑物内部隔间、结构、装潢、出入口和内部消防设备设置情形。

3.注意深入室内之距离,留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时间,计算时间时亦应考虑退出的时间(包括上下楼梯)是否足够,通常在火场中,因呼吸急促,空气的使用量增加,相对的所能使用之时间亦缩短。

4.进入抢救时应分两线相互配合,分别以直线及喷雾射水实施掩护及降温、排烟。

5.应逐层部署抢救,不可跳层抢救以免被困,另进入复杂通道须注意退路,可循绳索或水带退出火场。

6.使用紧急升降机应确保其安全性或由受过专业训练之人员操作,以免发生受困危险。

7.进入抢救之带队人员应携带手提无线电,随时回报室内各种状况及是否要支持人力或装备并保持联络。

8.适时利用云梯车升梯敲破高层建筑物之玻璃等开口,以助排烟。

9.射水时应注意安全门之自动闭锁装置,以免遭反锁受困楼梯间而产生危险。

10.抢救高层建筑物火灾时,应于起火层下两层成立前进指挥站,集结救灾部队予以编组,有效掌控救灾人力,并确实管制入室抢救人数,记录各组抢救时间,以确保抢救人员安全;预备接替轮流人员(预备组)待命,于交接时应妥为交代内部抢救状况(如图13-1)。


 
图13-1

第十四章 抢救地下建筑物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先对地下建筑物的用途,内部隔局及出入口位置有初步了解。

2.进入地下室应由楼梯沿墙壁进入,并于外部入口处或转弯处设置强力照明灯,指引救灾人员进入方向(如图14- 1)。


 
图14-1

3.水带布线进入口附近应保留充分空间,以利其他抢救活动之进行,确保人员紧急撤退之通路,并善用照明车及各式照明器具照明。

4.选择排烟出口,应避免浓烟再进入大楼内。

5.进入抢救时应分两线相互配合,分别以直线及喷雾射水实施掩护及降温、排烟。

6.抢救人员应妥予编组,以轮番更替进入救灾,避免因工作时间过长,体力耗损过量,发生危险。

第十五章 抢救森林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森林火警抢救时应注意地形、地物的状况,尤其是在夜间时,能见度低,尤应注意,切勿单独行动,以免摔伤或滑落山谷、溪间造成伤亡。

2.消防车应停放于安全处所(上风处),避免靠近火点,致发生危害、损失。

3.抢救时注意燃烧之状况及方向,并注意风向的转变,除适时采取应变措施加强部署防范外,并防范火势转向而受困火场中。

4.团体行动不可落单,并随时以无线电报告各人员位置及现场状况。

5.抢救森林火警所使用的刀械、器具应注意使用安全勿使其发生危害。

6.指挥官位置应占有利之制高点,依风速、风向、森林密度、火势大小分析分析抢救战术,并掌握燃烧面积及延烧速度,以规划防止扩大延烧的抢救对策,防止人员受困。

7.执行车辆送水驾驶注意煞车状况,下坡时应采用与上坡时同样档位,并采用排气煞车,不可以高速档或空档下坡。

8.应事先备妥粮食、饮水、照明、备用电池等各项后勤支持事宜,以备长时间抢救时供救灾人员使用。

9.车辆停放时,除拉紧手煞车外,轮胎应加轮阻器,以防车辆滑动;若以石块充当轮阻器时,应选择坚硬且体积较大者,以免车辆操作震动,将石块压碎造成车辆滑动。

第十六章 抢救化学工厂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接报后应立即通报环保单位派员协同处理

2.接近化学工厂前,于适当之安全距离,可先用望远镜观察现场状况及风向。确定后再由上风处采取行动(如图16-1)。


图16-1

3.到达现场后可访查厂方人员或查看现场危险物标志以探知危险物种类,并了解化学工厂储存之化学物是否有毒性、爆炸性、危险性等相关特性后,翻查「北美洲紧急应变指南」,选择最有效之灭火方法或防堵化学物质外泄方式以降低伤害。

4.即使知道现场没有危险物存在,也要避免吸入任何蒸气、烟雾和熏烟。不要因为气体或蒸气无味就假设此为无害,因为有很多无色无味的气体是有害的。

5.划定出警戒区范围,进行人员管制,绝对不要在没有适当、安全的个人防护装备、器材下进入。不同危险物之灭火法各异,必须依各种危险物特性采取不同作战方法,在未了解危险物之处理方式前,仅能先设定警戒区,不可贸然行动。

6.指挥中心应设置在上风处(支持区),划定警戒管制线(污染区)、除污区管制线(除污区),并在污染区设除污走道 ( 架除污蓬 ),抢救人员应依警戒区之别,穿着适当之防护装具。

7.除污区外必须预留一组人员,以便随时支持除污区之抢救人员。

8.从事危险物品灾害消防作战,应依据「北美洲紧急应变指南」及「核生化查询系统」之步骤或查询,加强防范发生爆炸或有毒气体外泄,造成人命损伤。

9.若现场情况持续恶化(如气体持续外泄或无法有效灭火),应立即通报,请求协助。

10.可妥善利用具有远距离操作之固定式射水鎗、泡沬射水鎗、射水炮及水幕墙等装备,以避免抢救过程中遭遇爆炸损伤及防堵有害物质外泄。

11.抢救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地形、地物,采取低姿势射水,部署时为防止爆炸之伤害,亦应考虑抢救人员之退路。

12.如有灾民需要救护时,仍应做好防护工作,再进行救护及除污,不可掉以轻心,现场污水或除污排出水可能具有毒性或腐蚀性,应避免接触身体并应尽量予以阻绝或收集处理,以免被污染。

13.抢救油库火灾,由于可能产生爆炸,危险性高,抢救时宜与火场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火流及风向之变化,为避免突沸(Boiled over)现象,不可盲目朝油槽内射水;另为避免受热槽体内部液体沸腾蒸发成气体造成爆炸致BLEVE(Boiled Liquid Expansion Vapor Explosion)现象发生,应优先对其进行冷却,并可用水雾向邻近油槽壁射水降温,阻隔延烧。

14.特殊化学防护衣须穿戴整齐,抢救完毕于卸装前,防护装备亦应经完整除污程序后,再保养收藏。

第十七章 抢救船舶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先询问船长查看船体结构图,了解船舶种类、构造、其所承载物品种类特性、数量、船只稳定性如何、本身有无可供抢救之消防设施、可能起火位置后,依照现场指挥官指示入内抢救,并请船上工作人员协助引导救灾。

2.船舱内构造极复杂且狭隘,若进入甲板以下灌救时必须编成小组进行,绝对不可单独行动,并应穿着消防衣、帽、鞋、手套及携带空气呼吸器、照明灯、救命器、绳索或简易拆卸器材等防护救灾装备,进入后随时与指挥者保持联系。

3.欲登船抢救时必须考虑船只是否有沉没或爆炸之可能。

4.抢救大型船舶火灾,宜注意有无沈船之虞,造成漩涡危险,致抢救人员逃离不及。

5.登船后行进时应避免湿滑跌倒受伤。

6.登上起火船舶进行抢救时,避免以水柱大量射水,以免影响船只重心及稳定性,尽可能使用喷雾射水,若船体已有倾斜翻覆之虞,抢救人员应立即采取疏散措施。

7.着火舱间四壁及上面甲板得用水冷却,以避免隔邻舱着火及舱壁或甲板因受热而变形扭曲。

8.通至火灾处所之各种电路设备必要时予以截断;可能存有易爆气体舱间之电器电路亦应停止供电。

9.因船舶内部格局复杂,并常为数层抢救不易,常有爆炸之虞,在尚未了解船舶内载运物品之特性前,初期射水抢救时,宜保持适当之安全距离(如图17-1)。


图17-1

10.船舶火警起火点大多发生在船舱内不易寻找火点,一般均以水为灭火剂,若系油轮火灾则应以泡沫灭火。

11.油轮易造成油料外泄及浮油火警,应预先采取防护措施,以防危害。

12.使用二氧化碳或海龙灭火系统之前须确定舱区内无人员方可使用。

13.以水雾射水之冷却效果较水柱为佳,且较不易使热金属变形,可在烟雾中一面扫一面慢慢前进。

14.开舱门进舱时,应慎防回火或闪燃爆炸,应背向舱门,压低姿势,水雾射水预作防护后才可开进入灭火。

15.火势如扩大船舶有爆炸的可能性时,应通知港务单位,撤离邻近停泊的船只或装备,以策安全。

16.火势若已控制或扑灭,应对全船作一次澈底的检查,以确定火势已完全扑灭。

17.应注意爆炸问题及船舱内冷冻室之氨气有无外漏现象防止中毒。

18.抢救时应考虑活动空间派适当人员登船抢救,以免发生碰撞推挤发生危险。

第十八章 抢救瓦斯火警安全注意事项

1.一般抢救注意事项

(1)接获派遣指令到达现场后需先了解。

○1何种瓦斯外泄

不同的瓦斯特性不同,抢救的对策亦不同,到达现场可经由询问大楼管理员或观察大楼外有无天然瓦斯管线来分析可能外泄的瓦斯种类,千万不可因没闻到瓦斯味道而掉以轻心;以液化石油气而言,泄漏时自地面开始堆积,在密闭空间中,虽未积至人鼻高度,但浓度可能足以致灾。

  ○2持续泄漏的可能性

液化石油气为桶装,故有一定量,只要判断那一桶漏泄后予以处理即可;天然气则需自源头将之关闭。

  ○3泄漏的范围多大

到达现场最好先至周围观察,了解泄漏的范围,预先想好万一需要划设警戒区,规模多大,千万不要一到现场便冲进外泄区域,如此一但发生灾害所有人员均置身危险区内,外围反而无人掌控。

(2)处理瓦斯漏气事故最忌轻忽,若确认仅为小规模瓦斯外泄,入室后应先关闭瓦斯开关阀,再小心将室内门、窗开启,使其自然通风,防止瓦斯聚集,并严禁使用电气开关(包含开及关,故当现场已经有电器设备运转,勿匆忙将之关闭,因为开关之间均会产生火花)。

(3)室内或密闭空间之瓦斯火灾,为防瓦斯爆炸之可能性,射水抢救时利用墙等坚固掩体作掩护以保护本身安全,避免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如图18-1)。


图18-1

2.个别灾害抢救注意事项

(1)桶装瓦斯(液化石油气)抢救注意事项

○1火势已于屋内燃烧,除应了解瓦斯桶存放之数量外,实施破门进入前并事先部署水线防护,以防气爆造成意外。

○2若火势有扩大延烧之可能时,应一面搬离未燃烧之瓦斯桶及周围邻近之可燃物,一面实施起火处所之灭火,抢救时应避开燃烧之瓦斯桶开关阀并降温防止气爆,对抢救人员采取适当之防护措施,以防火势扩大造成危险。

○3储存大量瓦斯之现场,无法立即搬离时,为防高温燃烧而产生爆炸,应加强对未波及之瓦斯桶以喷雾射水冷却防护,必要时并以化学(干粉或泡沫)消防车实施灭火,惟应注意车辆之停放应与现场保持适当之安全距离。

○4为防止爆炸产生危害,可架设固定式射水炮塔于现场射水降温,并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5桶装瓦斯受高热后不要以高压水柱冲击,应以喷雾射水加强冷却。

○6火势扑灭后,若瓦斯桶开关阀无法关闭时为防意外,应持续以喷雾射水冷却钢瓶。

○7因液化石油气比重比空气重(天然瓦斯比重比空气轻),不易扩散而聚集于地表处,若火势扑灭后为防聚集,应采适当之通风措施,以免遇火源后再度引燃产生爆炸。

(2)天然瓦斯(管线瓦斯)抢救注意事项

○1室外瓦斯管线火灾首应加强周边建筑物之防护,以免遭波及延烧,关掉瓦斯开关,让剩余瓦斯烧烬,并勿以高压水柱冲击管线,同时保持距离,避免高温辐射热造成灼伤。

○2瓦斯火警燃烧迅速,易造成延烧,如为天然瓦斯配管燃烧,无法得知总开关位置时,应立即通知瓦斯公司人员前来配合处理,并将天然瓦斯配管之开关关闭。

○3抢救管线瓦斯火警时,不可轻意破坏瓦斯管线以防气爆,并注意管线通过之路径是否有开口处,防范火焰冲出。

第十九章 抢救捷运及地下铁火警应注意事项

1.捷运及地下铁建筑内部电机电子设备之位置、性能与土木结构,皆是抢救中重要安全考虑因素,故消防人员在进入这类场所执行抢救工作前,应优先与捷运公司或铁路局现场负责(或站务)人员取得联系,并请其提供平面配置图与相关救灾情资。

2.进入轨道区前,应先与值班或行控中心人员连络,并确定已完成轨道断电及列车停驶工作后方可进入,以防于轨道区搜索时触及电轨或遭列车追撞。

3.由于捷运及地下铁属纵深极长之密闭空间,搜救人员应善用绳索牵引或铺设照明绳,避免迷失方向,并适时检视自身空气瓶具有能及时返回处所之存量;另消防指挥人员应指派专人以车装台无线电,连接现场设置之「消防队专用无线电接头」,以利搜救人员与地面取得联系。

4.捷运及地下铁因属地下密闭式建筑,救灾时应随时注意火场变化,以防闪燃(flashover)现象发生。

5.进入路线与活动据点应做好防止火烟侵袭之措施

6.虽已断电,仍应优先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7.进入地下站抢救,应先建立人员装备管制站、照明站及通讯系统,确保救灾行动安全。

8.射水前须再次确认现场已经确实断电。

9.双向部署、单向抢救:消防指挥人员应考虑捷运及地下铁内部空间排烟状况,指定救灾人员进入方向,并要求下风处(排烟区)之单位避免进入隧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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