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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所买房产,婚后出售需另一半签名吗?

 李涣 2019-11-01

摘要:婚前房产的归属,一般以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人是谁为第一判定标准。如果房产登记夫妻双方姓名,则二人协商解决。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呢,出售需要双方签名的呢?

一、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房屋出售时无需得到另一半的签字;

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两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可个人自由出售。

二、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所有权是自己,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的,将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是对房产所有权的处分,等同于婚内财产的归属约定,加名一方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此时房屋出售需得到另一半签名。

三、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

房屋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而且婚后一直都是购房一方偿还房屋贷款,在房屋归属问题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规定,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这套房屋的产权始终只属于出资方,不会因为结婚或离婚而发生变化。

四、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卖房需经得配偶同意。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买卖需双方共同签字。

在所有涉及到婚前房产的购买、登记时,一定要慎重,避免以后出现问题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物权法》、《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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