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作了几年,小编发现社保卡还是非常的实用,平时有个小病小痛,挂号结算很方便;而且只要连续缴满15年的社保,就可以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时间越长、比例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越高。但说到这里,小编就有些小小的忧虑了,万一不幸在退休前身故,尚未享受到养老福利待遇,我们已交的几十年社保是不是就白交了呢? 一、未退休身故,社保能否继承?直接说结论,社保中养老保险(养老金)、医疗保险是可以被继承的。 社保缴费比例一般是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的,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来理解,以养老险为例,我们摘录了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综合以上,可总结为三种情况:
同样的,医疗保险也是只退个人账户余额,但不是所有人都有个人账户,以深圳为例,分为一、二、三档医疗,只有缴纳一档社保的投保人有个人账户,若出险人缴纳的是深圳二档、三档医疗,则无个人账户余额,也就不存在退还一说了。 关于社保余额的继承,申请人可前往相关部门(当地社保局)提供材料,如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申请人的存折原件或银行储蓄卡、相关的死亡证明、申请表等,具体按各地要求,如资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大约10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将社保的余额划入继承人账户。 此外,诸如出国定居、同一时段重复参保等情况,参保人也可以前往相关单位进行退保并且拿回自己的社保费用。 二、写在最后除了可继承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非因工伤亡的参保人,其家属可以领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因工死亡的,则额外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补助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可参见《工伤保险条例》查看相应的条例。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虽说每个人都希望能健康长寿,但若不幸真的发生,多了解相关政策,相信也能为家庭减轻一些负担。 而且,缴纳社保无需健康告知,所有人都可以参保并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对于身体有小毛病又来不及买健康险的人们,这点就相当重要了。同时,缴纳社保的人群在投保商业保险时往往更有优势:
社保作为一项政府福利措施,给我们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当然,想获得充分的保障不能仅靠社保,社保的医疗报销往往有额度限制,用进口药或非社保目录不能报销,异地报销也会影响报销比例,并且手续较为繁杂等。所以,还是建议大家趁年轻、趁健康,积极补充商业医疗险。 最后,祝大家都幸福美满,养老金一直领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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