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个很重要的刑法,它的名字就叫做流放,流放就是把犯人押解到一个偏远的地区。是对犯人的一种惩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电视剧上看到过就是很多大臣做错了事或者一些女囚犯一般都会被皇帝下旨流放到边疆,为了防止囚犯逃跑,基本上都会佩戴枷锁,脚下还会被链子拴住,大部分都会安排两名衙役去押送罪犯,古达的时候交通工具哪有现在这么发达,基本上为了惩罚这些囚犯,都是步行的,这么远的距离需要步行,来回可是几千里路啊!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件苦差事,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去做,而恰恰相反那么为什么很多衙役都争着抢着去押送犯人呢?其实是有原因的,第一就是:衙役本身就是一份很苦的差事,衙门里的各种体力活就先不说,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县太爷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而衙役收到的薪水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比! 第2点就是衙役们是衙门中等级很低的岗位,基本上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每个月收入极其微薄,养家糊口都困难!如果去押送犯人的话,犯人的家属想要衙役们对犯人好一点,往往会塞些银子给他们,也许有的时候给的多了,相对于一年的工钱都有可能!总的来说,押解犯人这门差事虽然看着很苦, 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起码比呆在衙门里要强的多。 第3点:如果遇到一些富贵家庭出身的犯人,他们的身体娇贵,家里人会安排马车供他们使用,这样衙役们也跟着不会步行!而且还有银子可以拿,不仅免了衙门里乱七八糟的体力活,还被好吃好喝招待,还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门在外,不用受衙门里条条框框的约束,是相对自由很多的,何乐而不为呢? 犯人的家属给的小小的“贿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禄。谁不想既轻松又能赚到钱呢?因此,一旦有犯人要被流放,基本上衙役们都想做这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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