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将四大名著进行排名的话,《红楼梦》无疑是要被排在第一位的,曹雪芹的笔就像一台摄像机,无比客观地记录下发生在贾府、大观园内的一切,这种绝对写实的手法,除了红楼,再无其他小说能达到这种境界,也正是因为写实,《红楼梦》不细心读,根本无法察觉其中的韵味。 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中,史湘云前来贾府,先去了贾母处,在那里遇见了王夫人、薛宝钗、林黛玉等人,众人调笑一番,当中有一个细节,就是史湘云带来了四枚戒指,要送人,具体送哪些人呢?书中如是记载:
可是当史湘云从贾母处离开之时,这四枚戒指,却毫无缘由地变成了三枚:
好好的四枚戒指,怎么说会儿话的工夫,就变成了三枚? 这正是曹雪芹绝对写实手法的写照,史湘云的四枚戒指是送给袭人、鸳鸯、平儿、金钏儿四人的,现在贾母处,贾母也在现场,那么鸳鸯此刻应该也在现场,即便鸳鸯此刻不在贾母身边,史湘云也可以将戒指放在贾母处,拜托别人转交给鸳鸯,这么一来,四枚戒指就在“不知不觉”之中变成了三枚? 曹公没有写鸳鸯在不在现场,也没有写史湘云托人交给鸳鸯,这属于不写之写,因为曹雪芹知道,只要写出“湘云将三个戒指包上”,会思考的读者就会自行明白:鸳鸯这枚戒指,已经被送出去了! 曹雪芹的笔力,就是如此惊人! 既然说到这里,不妨多举一个例子来证明曹公这种“不写之写”的狡猾笔法。 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中,恰逢薛宝钗将笄之年,贾母便主动提出,要给薛宝钗办一场生日宴会。很多读者就根据这处情节,误认为贾母心中开始欣赏薛宝钗,想让薛宝钗做自己的孙媳妇嫁给宝玉,这仿佛也为后四十回宝玉迎娶宝钗埋下了伏笔,曹公生怕读者会有这样的 想法,刚提完给宝钗办生日之事,立刻就加上这么一句:
脂砚斋批语:将黛玉亦算作自己人,奇甚! 贾母看似给薛宝钗办宴席,实则却借此声明林黛玉是我们家自己人,由此观之,安能说贾母有意促成金玉良缘? 为了怕读者误会,读不出其中的真意,曹雪芹还运用了“双保险”的写法,刚强调完林黛玉是自己人,下一秒立刻安排了宝玉来寻黛玉的情节:
脂批再写:又转至林黛玉。“又”字人可不少也! 虽是宝钗生日,曹公却三番五次将林黛玉插叙期间,可见其对黛玉之偏爱到了何种地步?脂砚斋深懂曹雪芹之心,连续批语,句句离不开“黛玉”二字! 这就是曹公的“不写之写”笔法,若是注意不到这些细节,很容易就会被“宝钗生日”这个烟雾弹给欺骗了,误认作贾母欣赏宝钗,想让宝钗做宝二奶奶的位置,这种分析无疑是经不起推敲的。还是那句话:读《红楼梦》万万不可只读正面,反面往往才是真相! |
|
来自: kanglanlan > 《红楼梦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