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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江西一男子这样卖房被抓…

 祥雲山人杨克昌 2019-11-05

▲谨防诈骗。(图片来源网络)

11月3日,

记者从永丰县检察院了解到,

近日,

该院办理了一起“一房多卖”合同诈骗案。

永丰男子艾某构成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艾某于2012年12月购买了一套房。

2013年艾某以做生意为名向邓某借款30余万元,之后邓某多次催其还款,艾某无力偿还,双方便约定将房子用于抵债,艾某并给了邓某一把钥匙。

2017年6月艾某隐瞒该房子已抵债的事实,与被害人傅某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房款24.3万元,傅某按约定汇款22万给艾某。艾某收到钱之后,随即将钱全部取出,但并未还给邓某。

2017年7月20日艾某与邓某签订了房屋出让协议,将房子出让给了邓某。没想到,2017年10月,傅某准备去装修房子的时候,发现邓某已经装修了,遂向艾某要求还款,但艾某至今未还一分钱。经查,艾某收到傅某的钱后,绝大部分用于日常生活。

检察官提醒

买房要慎重,

一定要审查清楚各种文件,

及时到房管局备案,

不要贪图便宜,

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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