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郑勤田、赖毓冕审校 狄小丹、廖耘生等参与更新 产科医生一直站在天平的中间,试图在母亲和胎儿的安危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金穗妇产》于2018年8月3日推出“终止妊娠时机---史上最全秘籍”一文,受到临床医生的广泛欢迎及认可。近期,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更新了终止妊娠时机的专家共识[1]。终止妊娠的时机是产科医务人员十分关注的问题,对平衡孕妇和胎儿的安危极为重要。在此,我们结合ACOG新版专家共识和我国国情,推出终止妊娠时机---史上最全秘籍第2版。 新版的ACOG专家共识突出了个体化处理的原则,简化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终止妊娠的时机,细化了胎儿生长受限伴脐血流异常的处理,修改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终止妊娠的时机,增加了羊水过多、前置血管、同种免疫性疾病和HIV的内容。 正常妊娠等到足月自然分娩最佳。无医学指征的孕妇不能在39周前引产或剖宫产,因为妊娠38 4-38 6周的新生儿并发症依然较高,这些并发症包括呼吸窘迫综合征(RDS)、一过性呼吸急促、机械通气、肺炎、呼吸衰竭、入住新生儿ICU、低血糖及5分钟Apgar评分低于7,甚者出现新生儿死亡[2]。近足月新生儿肺部并发症最为常见,ACOG指出胎儿肺成熟度阳性并不是进行早期引产和剖宫产的依据[1]。对孕周明确的孕妇,不能用羊水穿刺检测胎肺成熟度来决定分娩时机。原因如下,(1)如果早期分娩的指征真正存在,无论肺成熟度试验结果如何都应分娩;(2)如果可以继续妊娠,那么早期分娩的指征可能不明确;(3)羊水检查提示肺成熟并不意味着所有器官系统的成熟。 正常妊娠终止妊娠的时机详见表1. 胎儿畸形终止妊娠的时机 胎儿畸形的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需个体化处理。多数胎儿畸形不需要早期分娩,胎儿最好在宫内继续发育成熟。有些情况下,无论孕周大小都需要立即分娩胎儿,例如胎儿干预预计有益、胎儿出现并发症(胎儿监测异常、新发的胎儿水肿、进行性或新发的器官损害)以及母体严重并发症(mirror综合征)。有些情况下可考虑在34-39周分娩[3]:
近足月及足月引产有逐年增加趋势[4]。对于引产指征,我国产科医务人员掌握不一,本文继续结合国内外文献和指南[3-12],将终止妊娠的指征和分娩孕周统一列入表内,便于大家参考。表1为正常妊娠的终止时机,表2为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终止妊娠孕周。需要注意,推荐的妊娠终止孕周多是基于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并不很强。共识中选择的孕周范围比较宽,低限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临床工作中要根据病情认真评估风险获益,个体化决定终止妊娠的时机。 表2 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患者终止妊娠时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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