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满族婚姻习俗有什么文化内涵?

 康泰wjr图书馆 2019-11-06

无论在任何时代“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都是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喜事。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由于人们受到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以及“先成家后立业”主流思想的影响,对婚丧嫁娶、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出了现代人的意识范畴。

尤其是一些生活在闭塞地区的古代少数民族,由于受当时生活环境所制约,再加上本民族世代相传的一些古老习俗。

就很容易对他们的思想、风俗文化,以及为人处世方式和态度等方面,造成一些常人无法想象的冲击。

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形成,有别于汉族的“独特”习俗及文化。

满族作为一个拥有两千多年,民族发展历史的古老民族,他们的婚姻习俗以及文化内涵,不仅具有辨识度极强的满族特色,同时在1644年满清入关之后,也对汉族以及其他民族的婚姻习俗及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满族人世居白山黑水之地,在与大自然争夺生存权利的同时,逐渐形成了一种具有满族特色的习俗及文化。

尤其是满族人赖以繁衍后代的婚姻习俗,在不断繁衍生息的过程中,不仅流淌在每个满族人的血液中,同时也披上了一层满族文化的外衣。

满清入关之前的婚礼习俗及文化

满族是游牧民族的代表之一,在历史上任何与“游牧”有关系的民族,都会被中原王朝嗤之以鼻。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思想偏见,一方面是因为中原大国,一般都以华夏正统思想自居,另一方面就是认为“游牧”往往等于“未开化”以及“愚昧”。

笔者认为从客观角度来看,入关之前的女真族在婚姻习俗方面,确实存在很多有悖人伦或惊世骇俗的做法。

而这种做法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收婚”习俗。这种婚姻习俗中的“收”字,具有收留或收取利益的寓意。

收婚习俗

所谓“收婚”习俗,其实指的就是

“嫁娶则不择族类,父死而子妻其母”。

在满族人的思想意识中,即使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无论是哥哥或弟弟死亡之后,其兄弟都可以将嫂子或弟妹收为妻子。这种婚姻习俗大有“兄终弟及”的意味。

此种另类的婚姻习俗,在满族部落中十分常见。但是对于深受孔孟之道教导的汉族人来说,不仅从思想和心理上无法接受。一旦有人这样做不仅会受到道德方面的谴责,同时还会因此而无法在社会中立足。

“收婚”习俗中最令人费解的就是,在满族社会中即使是自己的父亲死亡,作为儿子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娶后母为妻。

这种行为对汉人而言,就是一种严重违背人伦纲常的愚昧做法。但对满人来说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无论是清太祖努尔哈赤还是清太宗皇太极,都是“收婚”习俗的亲身实践者。这种婚姻习俗以及因此而形成的满族婚姻文化,从女真人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早期。

这种游牧民族特有的婚姻习俗,其实为满族发展以及满族文化形成,都做出了无法估量的重要贡献。

笔者认为满族的“收婚”习俗,不能只从表面上简单的划为满族习俗和文化范畴。追究其深刻意义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这种有悖人伦和常理的婚姻习俗,其实也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很大关系。

满族作为古代少数民族之一,从民族形成到后金政权建立之前,其实一直都处于在斗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的境遇之中。

所以作为满族文化中,不可或缺的婚姻习俗和文化,也是满族人为了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手段。

从女真人开始满族人的婚姻,往往都会被当做政治手段加以利用。满族聚居地中的部落首领会相互通婚,然后通过婚姻手段来巩固双方的政治合作。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的满族女人,完全可以称为部落利益中的一枚棋子。

笔者认为这种以“强强联合”为目的的婚姻习俗,正是满族婚姻习俗和文化形成的关键所在。在“收婚”习俗的影响下,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根本没有爱情可言。婚姻中的两个人往往也会各怀目的,这也就注定了“收婚”不会幸福的下场。

满族婚姻习俗与“三书六礼”文化

公元1644年清顺治帝,在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的帮助下,跨过山海关直接入主紫禁城。满清入关掀开了满族历史的辉煌篇章,同时也为满汉交流与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是这个关键阶段,满族的婚姻习俗和文化内涵,开始出现了汉族儒学的影子。

满族的“收婚”习俗,在清朝爱新觉罗氏入关之后,才随着文化融合渐渐消失。如果从跟原生来分析,“收婚”习俗退出历史舞台,主要与满清统治者接受汉文化之后,深刻意识到了这种习俗的劣根性。

大明王朝是由汉族人建立的封建大一统国家,所以在明朝统治时期,以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作为治国根本。这里面所说的“礼”,一般泛指礼仪、礼法、礼教等三大方面。而婚姻习俗及文化就包含在“礼”中。

入关之后的满清王朝,在实际治国的过程中发现,满族文化由于具有很多局限性,所以根本无法作为治国理念。

而汉族的儒家学说却更适合巩固王朝统治。在这种前提下,满族的婚姻习俗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去其糟粕,并最终形成了以“三书六礼”为契机的,兼具满汉婚姻习俗的独特婚姻文化。

1.婚姻阶段

清朝入关之后很多习俗和礼仪,都受到了汉族人的影响。尤其是在婚姻习俗与文化方面,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也进入了以“礼”为媒的阶段。此时的婚姻习俗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议婚、确立婚约、拜堂成亲。

大家千万不要小看满族人的婚姻习俗转变,笔者认为这种改变既具有历史性,同时,也是满族人摆脱“愚昧”形象的关键。

通过“婚姻阶段”的确立,不仅让满族人跟上了时代发展的步伐,也为满汉进一步融合提供了必要条件。

2.“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又可以称为“三媒六聘”,所谓“三书”指的是聘书、礼书、迎亲书。而“六礼”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三书六礼”涵盖了男女双方,从相识、确立关系再到入洞房的整个流程。

男女双方在订婚时需要交换“聘书”,在流程顺利的前提下,接下来男方就要向女方奉上“礼书”。过完大礼之后到了迎亲阶段,男方还要给女方交一份“迎亲书”。所谓“六礼”笼统的讲,就是提亲、说媒。迎娶、完婚的重要手续。

满人婚姻文化中不可逾越的鸿沟“门当户对”

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的同时,也创立了等级森严的“八旗制度”。这种制度既是一种军事组织和架构,同时也是后金及清朝发展的根本制度。

笔者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八旗制度”其实也是区别满人与汉人的重要标志。

在“八旗制度”的影响下,清朝社会逐渐形成了“旗民不通婚”的习俗,也就是说旗人和汉人不能结婚。这个制度在体现满人优越性的同时,其实对汉族人来说也属于一种明晃晃的压迫。

这个不成文的法令或规定,从清朝最高统治者皇帝开始执行,也就是说皇帝不能取汉族女子。由此及彼王公贵族、满族官僚等,也都自觉或被动的执行这一规定。

这种规定其实也是清朝早期,比较多见的婚姻习俗和文化的体现。

笔者认为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旗民不通婚”的习俗,其实就是“门当户对”的暴力表述。

这是因为在满清统治时期,旗人所享有的特权以及社会地位,不仅远远高于汉人。同时清朝统治阶层还规定,旗人不能经商后或从事体力劳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大清王朝统治时期,旗人拥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而作为曾经明朝治下的汉人,不仅比旗人的地位低很多,同时也要比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其他少数民族所拥有的权利少很多。

满族旗人作为当时社会的统治阶级,当然不会与他们藐视的汉人通婚。这其实也是禁止旗民通婚的重要原因所在。在这种自上而下思想的影响下,出现了很多既令人惋惜、又无比悲惨的婚姻。

“旗民不通婚”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满汉不通婚”。这种畸形的婚姻观念,不仅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即使在汉族人的群体中,居然演化成了“贫富不通婚”,“官商不通婚”等与“门当户对”,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婚姻习俗和文化。

笔者认为在封建社会,尤其是满清王朝统治时期。满人与汉人处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这种前提下出现“满汉不通婚”,按照现在的看法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有情可原的事情。

但是在当时社会中,汉人族群中所出现的“门当户对”畸形婚姻观,不仅让人无法理解,同时也难以让人接受。这说明当时的大部人汉人,已经基本上被满族文化以及思想所束缚。

结 语

笔者认为满族婚姻习俗及文化内涵,既可以反映出当时满族社会的现实情况。同时,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了解,满族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从“收婚”习俗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其实就是一种具有“动物性”的婚姻文化。

但随着清军入关之后,在汉族文化的影响之下,满族人不仅意识到了“收婚”习俗的落后性,也曾为这种婚姻习俗和文化而羞赧。这其实就是满族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满族逐渐融入,以及适应当时社会所作出的必要改变。

满族“收婚”与汉族“三书六礼”碰撞之后,满族人所作出的改变,其实就是婚姻意识的觉醒,这个过程中满族的婚姻习俗,以及由婚姻习俗所衍生出来的婚姻文化,对满族快速迈入文明化进程,提供了十分必要的条件。

满族人所倡导的“旗民不通婚”,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彻底。上至清朝皇帝下至普通满族百姓,都没有认真贯彻和执行这个不成文的规定。笔者认为这其中可能包含爱情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将婚姻习俗或文化,当成了一种求生存、求发展的手段。

【参考文献】

1.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八旗通志初集[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4349.

3.定宜庄 .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美)黄仁宇 .中国大历史[M].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9:245.

5.杜家骥 .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512.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