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这类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品,这类药品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2017年调整发布了4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品。《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有哪些《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四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饮片127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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