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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工信部发文,发展共享制造,赋能中小企业

 无用笔记 2019-11-06

一、政策背景

共享制造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

近年来,我国共享制造发展迅速,当前我国在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科研仪器、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典型共享制造平台,形成了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但共享制造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共享意愿不足、发展生态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工信部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积极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发展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发展共享制造,是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高度关注共享制造。2019年8月,工信部曾印发《关于促进共享制造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印发的《指导意见》,即是从征求意见稿修订而来。

二、政策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

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指导意见》从平台、集群、生态和基础4个方面,部署了十二项12项重点任务

一是培育共享制造平台,包含“积极推进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推动平台演进升级”三项重点任务;

二是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包含“探索建设共享工厂、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三项重点任务;

三是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包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三项重点任务;

四是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包含“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为确保重点任务顺利落地,《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推进,指导成立共享制造产业联盟。

二是推动示范引领,遴选一批共享制造示范平台和项目,支持共享制造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共享制造试点,培育共享制造优秀供应商,形成共享制造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共享制造平台建设与升级、技术应用创新、制造资源采集系统开发、共享工厂建设等。深化产融合作,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共享制造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金融服务。

三、中发解读

当下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日益深入,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正在成为新型制造业的基础设施,智能制造正逐渐成为现实,“生产制造”正逐渐成为一项服务。在这一发展趋势下,共享制造的发展愈发重要:

一方面,共享制造本身就是智能制造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类共享制造平台、共享制造工厂、公共技术中心不断成熟,让“生产制造”变成一项方便、快捷、实惠的服务,从而大幅度缩减中小企业的生产制造成本,降低产品研发与设计难度。

另一方面,当下的制造业只有实现智能化、数据化、网络化升级,生产资料才能更好地实现共享,生产设备、生产工具才能更方便地被众多有生产需求的主体使用。也就是说,共享制造与智能制造,二者互促共进。

作为智能制造全生命周期生态服务平台,很早就预见了共享制造这一发展趋势,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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