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条.小柴胡本症兼见潮热里实.柴胡加芒硝汤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1.伤寒十多天呢病没有好转,出现“胸胁满而呕,日哺所发潮热”;胸胁满而呕属于少阳,日哺所发潮属于阳明; 2.已而微利;已经通过“丸药下之”,而出现轻微的下利; 3.此本柴胡证(大柴胡汤证);下之以不得利,此时不宜考虑用大柴胡汤,以防下利过度; 4.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对应“已而微利”,说明这样治疗是不正确的, 5.潮热者,阳明实者导致; 6.对于“伤寒十多天不解,出现胸胁满而呕,日哺所发潮热,微利”,可以先用小柴胡汤进行和解(而不是用大柴胡);然后再用柴胡加芒硝汤进行治疗; 7.对于柴胡加芒硝汤;(1/3小柴胡+芒硝二两):少阳明明合病;症见小柴胡本症兼见“潮热”里实;注意芒硝后下,去渣后内芒硝,更煮微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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