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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入会、缴费、捐助细则

 蒲风诗社 2019-11-07

会员缴费及捐助细则

一、 根据长垣诗联常务理事会2016年4月15日通过的《长垣诗词楹联学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长垣诗词楹联学会2016年度会费即日起正式征收,标准如下:

1.常务理事会成员每人每年200元,其他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2.鼓励全体会员、广大诗词爱好者自愿无偿捐助。

3.一次捐助200元,授予年度荣誉会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捐助1000元,授予终身荣誉会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特殊贡献还有机会获得文联授予的【优秀工作者】称号(三者均作全网通报)。

4.有入会意愿的诗友请填写入会申请表一份、证件照片两张,年度会费100元,递交至长垣十中向南300米路西森阳机电安装公司。

二、 缴费及捐助方法:

1银行转账:农村信用社623059126101219345 于建奎。

2微信平台打赏:点击本页面底部打赏,选择相应金额即可。

3微信转账

三、不尽事宜请致电13598615188;15090386800。

长垣诗词楹联学会

2016年5月15日

 附:长垣县诗词楹联学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长垣县诗词楹联学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常务理事会2016年4月15日通过)

一、经费的来源
1、会员所缴纳的会费
2、社会的捐助
3、其他来源

二、会费缴纳

    凡是本会会员,应当自觉缴纳会费。常务理事会成员每人每年200元,其他会员每人每年100元。鼓励会员向学会无偿捐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缓交、免交、不交会费。
1、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龄已超65周岁的会员,自愿交费。
2、因有特殊情况无法缴纳会费的,需口头或书面向会长提出申请,可以缓交或者免交。
3、担任本会名誉会长、顾问的,不缴纳会费。
如无特殊情况,超过1年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经费支出

    本会所有经费均用于报刊印刷、邮寄、办公等必要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1、学会所有支出须有会长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经费相关材料指定专人管理。
3、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学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查,并向理事会报告经费的使用和审查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可责令当事人将违规款项退回。

四、接待事项

1、凡学会开展活动(会议),本地会员(现居住在长垣境内)一律不安排就餐。
2、本会外地会员来长,由学会安排接待。
3、学会与学会之间交流由学会统一安排。
4、外地诗友来访,按照“谁邀请、谁接待”原则办理。
5、学会组织外地采风活动,会员自愿参加,采取“AA”制。     
6、本项2、3项按照节约和从简原则进行。
本办法不尽事宜,临时协商解决。

本办法于2016年4月15日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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