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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生儿育女的经济学

 大科技杂志社 2019-11-08

结婚、建立自己的家庭,然后生儿育女,抚养孩子,几乎是所有人的人生必修课,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往往被视为异类,好像他们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那么为什么我们就一定要结婚、生子、抚养儿女呢?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的理论或许可以让你耳目一新。

人为什么要结婚?

“拜金、物质、现实”都是贴在现在都市男女身上的标签,很多女孩结婚要房要车,还要问问存折有几张。有女孩甚至直接说,要是跟对方结婚不能改善我的物质条件,还让我的生活变差了,那我为啥要结婚?男孩自然也有自己的择偶要求,他们总想找个漂亮妩媚的女人。

虽然这些言论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正是婚姻存在的真正理由。具有不同专业化优势的、在能力与收入方面差别很大的男性和女性,通过婚姻的形式可以实现互补,使自身及双方的收益达到最大,而正是这种动力让男女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看到,生意上成功的男人与漂亮妩媚的女人结婚;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与温柔而有教养的女人结婚;事业型女人则与家庭型男人结婚。

结婚不仅可以实现男女优势的互补,还可以使男女通过分工提高劳动的效率,进而创造更多的财富。“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下,男人在外赚钱养家,女人在家操持家务,夫妻之间在家务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不断转换所付出的时间减少了,创造财富的成本减少了,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是合理的。当然,反过来说,女主外男主内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变成女强人,而她们的男人们则变成了“家庭妇男”。

互补性使结婚成为了一个双赢的方案,无论对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如此。既然结婚是为了提高效率,那么为什么现在主流的婚姻形式是“一夫一妻”,不是“一夫多妻”呢?道理很简单,一个男人拥有的妻子越多,每个妻子从这个家庭得到的收益就越少,这就是收益递减规律。因此,一夫一妻制是最有效率的婚姻形式,因而获得了婚姻形式中的支配地位。但是,当男性(或女性)在财富能力或其他特征方面出现显著差异时,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也会出现,比如我国封建社会君主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和大户人家的三妻四妾,就是因为男方有超强的财富实力。

为什么要抚养孩子?

结了婚,接着要做的事就是生孩子、抚养孩子了。

一般人相信,生育抚养孩子,把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投资在孩子身上,是出于爱,是出于情感和繁衍后代的需要,但贝克尔说,为人父母实际上是在对未来做明智的投资,指望将来能从他们的孩子那获得更多的回报。家庭不仅是消费单位,而且还是生产单位,孩子就是家庭最重要的“产品”,子女长大后可以提供货币收入,实现产出。

孩子的生产和养育是一种要支付成本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分为经济投入和感情投入两部分,其中的经济投入又可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直接成本是用于食物、衣服、娱乐、学习等方面的费用。间接成本又称机会成本,指父母为养育孩子而失去的机会或利用这种机会所带来的收入,比如养育孩子要牺牲父母的闲暇时间、怀孕或抚养孩子可能会影响母亲的升迁甚至丢掉工作等。父母在做出是否养育孩子以及养育几个孩子的决定时,都要遵循成本——效益分析。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富裕家庭的孩子较少,而贫困的家庭却往往倾向于生较多的孩子。与贫困家庭相比,富裕家庭的父母,一般都有较好的工作、较高的薪水以及比较舒适的工作环境等,为了养育孩子,他们所付出的牺牲也就是他们要支付的机会成本无疑更高一些。同时,富裕家庭更愿意提高孩子的质量,他们也有能力为孩子质量的花更多的钱,这就是说,他们养育孩子的直接成本也是很高的。这样一来,权衡利弊,比较富裕的父母,就倾向于养育较少的孩子的同时提高这些孩子的素质。

总的来说,由于成本低,穷人“生产”了更多无法得到很好教育的孩子,而富裕的家庭“生产”的一般是得到较好教育但数量相对较少的孩子。所以,富裕家庭孩子少,穷人家孩子反而多;越是发达的国家,生育率越低;收入越高的女性,生育率越低。

性别歧视不是坏事

对女性胎儿流产会减小家庭平均人口规模,因为如果喜欢要男孩的家庭无法控制婴儿的性别,他们就会在生育女孩后要第二或第三个孩子,贫穷的家庭不得不抚养更多的孩子。而从社会整体上说,女孩因人数变少,其状况会改善,她们有机会受到更好的教育,父母对她们也较好。当儿童大批走向成年时,女性由于相对稀缺,会在社会中取得更大优势,女性的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地位也会显著提高。

而且,虽然从短期来讲性别选择会让男女比例失衡,但是从长期而言,如果女性总是供不应求,一些父母就会认为生女孩是有利的——例如在女儿出嫁时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彩礼——这会造成对生育女孩的偏好。假以时日,男女比率就会回到自然出生率水平。

经济学家眼里的人类行为

20世纪70年代,贝克尔把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扩展到了人类行为的研究,用经济学分析过去同市场力量没有联系的领域,如社会学、政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和生物学等。

他认为,“理性选择”理论几乎适用所有的人类行为。人们在做任何事之前,都已经做了一个理性的决定,人们之所以选择跳槽、结婚或是离异,是因为如果不那么做的话,他们得到的结果只会更糟糕。例如,犯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市场经营,惩罚和刑期都是机会成本的一部分。犯罪者未必就是那些与社会格格不入、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们只不过是在深思熟虑之后,发现犯法才是他们最佳的选择,于是决定犯罪。一个在现实中工作能力较差的人也许会觉得,与其踏踏实实找份工作,不如去偷车或抢劫年迈的妇女。

贝克尔的家庭经济学视角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许多人认为,虽然从个人选择的角度看,婚姻关系在很多方面是一种市场关系,但婚姻市场与一般的商品交易不同,婚姻市场上交易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以身相许,是心心相印,而不仅仅是干巴巴的一纸契约。这种特点在进行严格的纯经济学的分析时就很容易被忽略,所以贝克尔的文章迟迟得不到发表,还经常在公开场合遭到同行的讥笑和嘲讽。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逐渐看到他的理论的意义所在。很多人开始使用贝克尔的分析方法,将经济分析的视角转向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解释这些“非经济现象”方面,经济分析方法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正因为如此,瑞典皇家科学院才将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加里·贝克尔。

而贝克尔也经常身体力行自己的经济学理论。贝克尔有一次给博士生考试时就要迟到了,可是他找不到停车场,情急之下,贝克尔在迅速估计了被抓到的几率和后果之后,选择了违章停车。急匆匆赶到考场后,贝克尔对考生提的第一个问题,是让学生根据贝克尔刚才的经历,简述一个理性犯罪及惩罚措施的理论。学生通过了考试,而贝克尔根据自己的理论选择违章停车,果然也没有领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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