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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社保吗?

 大科技杂志社 2019-11-09

我国当今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是西方传过来的进口玩意儿。那在西方社保制度没有传过来的时候,先人们的生活是在“裸奔”么?当然不是的。那我们的祖先的生活是如何被保障的呢?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以农业为本,所以古代中国的社保制度散发着浓厚的农业气息和中国特色。

养儿防老

我国古代最基本的养老保险,莫过于生一堆孩子,然后在自己年迈的时候可以有人赡养。老话说,养儿防老,多子多孙多福气。这个养老模式能够实行,是与中国的农业属性密切相关的。农业的根本在于土地,为了保证生产和生活,人们很少迁徙,如果没有意外,一辈子都是要固定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上。而且古代土地是私有的,父传子,是可以世代相传的,这样就能保证子女长大离巢的时候,不会距离父母太远,甚至不用分开。另一方面,在农业上,经验相传很重要,所以父母在传给子女土地的时候后,也需要把生产经验传给子女。不但给了子女的谋生工具,也传给了子女的谋生技能。从这两方面来讲,父母对儿女的恩情之深,子女必须有赡养责任,这就形成了“养儿防老”的基础。

这种养老模式,有利于社会稳定,所以受到统治者的欢迎,并且加以肯定和推广。这种被称为“孝道”的养老模式,在道德观念和政府的推广下,在中国大地上深深扎根,并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是由于“养儿防老”养老模式的强大,所以这种模式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史,直到现在,在中国的传统家庭中,这也是被人们所钟爱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人口的压力,政府实行的“一家一孩”的政策,使得今天有了养老危机。子女的减少,使得家庭养老出现危机,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压力,出现了今天的社保危机。

灾荒之年靠国家

“养儿防老”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面对社会大灾难的时候,小家庭是无法抵抗的。例如有自然灾害和兵荒马乱的时候,饿死无数、千里无人烟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府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国家的救济制度,是一项很好的保障模式。在社会经济稳定的时候,政府就会出面,建设大量的粮仓。对粮仓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历朝历代所设置的常平仓与义仓,这些都是专门为防治饥荒灾害来临所建立的仓储制度。

常平仓是国家利用财政收入,在饥荒来临时,面对粮价的变动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粮价,并向社会出售常平仓内的粮食,满足受灾民众的日常生活需要。从西汉开始政府设立常平仓,经历后代不断完善发展,至宋代已较为完善成熟。

而义仓是由官方组织,在粮食收成的正常年份内,强制农民按一定比例上缴一部分粮食到义仓内,等到灾荒来临之时,开仓义务赈济帮助人们恢复生产,并满足保障其基本的日常生活。这种义仓制度带有很强的社会保险色彩。只不过在商品经济欠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只能以农业、手工业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谷物、布帛等来作为上缴的“保费”。除了这一点历史因素所限制而产生的区别以外,义仓制度的其他方面与现代社会保险无异,可谓是古代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大亮点。

鳏寡孤独找政府

古代政府设有专门的救济机构,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维持生存需要的最基本救济。例如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设置的“孤独园”,用以恤“孤幼”;宋朝时期,政府建立的福天院、居养院、养济院、广惠院,也是这个功能;宋代以后的政府多进行模仿改革,至清代时形成了养济院、栖流所、留养局、五城粥厂等救济机构。这些机构从不同方面对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了生存起居的基本帮助。

古代的官方救济虽然不能提供较高水平的救助,但是它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它保障了人们的生存权,对社会稳定、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也与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互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引导了社会风气,加强了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

已经尽力的医疗保障

关于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险,在古代,人们有了基本的保障。医疗保障上,我国也不是空白。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医疗技术的落后,所以我国古代医疗保障制度只能从药材、医疗机构、帮助丧葬、医疗体系管理等方面来加强保障。

我国常设的医疗机构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设有六疾馆,专门为百姓提供医疗治疗。它的特点是由官府单独设立,由官府派遣医生,并提供常备药物,病房的经济支出由政府财政拨款。这是我国最早依托住院医疗机构为百姓提供的医疗保障。后来唐朝的病坊、安乐坊,宋朝的福田院、安乐庐,清朝的康济院等也都为政府设置的治疗机构。

古代医疗保障的一大特色是依托药材进行保障,这与中医以中药为主的特点有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宋元两朝由政府设立的惠民药局。惠民药局在全国普遍存在,核定平稳药价,并对没有经济能力的百姓实行救助。

另外,政府还对医疗保障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管,对医疗治愈结果重视。明朝明确规定:凡军士镇守之处、丁夫杂匠在工役之所而有疾病,该官医处不给医药施救的话,打负责人四十大板;因大夫错误而导致病人死亡,杖责八十;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政府对保障医疗救治的法律重视,在封建社会,能有这样的制度不得不说是非常难得的。

民间救助也是一种力量

在保障百姓生活上,政府也算是竭尽所能了,有不足之处,民间自发地加以了弥补。

一方面,宗族的力量彰显出来。在宗族观念非常重的中国,乡宗族间的互相帮助,也是社会保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1049年,范仲淹用自己的俸银在苏州买了1200亩地,建立了“范氏义庄”。他亲自订立章程,规定义庄的收入用于抚养同宗族的范氏子孙。此后,经过历代范氏子孙的屡次捐献,到清朝宣统年间,范氏义庄的规模翻了好几倍,并且运作良好。在范仲淹制定义庄规则的时候,苏州范氏子孙数量还不多,仅90多人,因此,范氏义庄的资助是人人有份,公平对待,属于小范围的普遍福利。到清朝,由于范氏后代数量增多,义庄的资助主要针对特殊对象,例如家庭贫困者、寡妇、上学、结婚、丧葬等。因此,人们把范仲淹称为中国最早建立民间社会保障制度的政治家。


虽然范氏义庄的福利只针对范氏子孙,似乎没有涉及全社会,但是,范氏义庄自建立后便成为各地仿效的对象,“义庄”形式逐步推广,直至清代,有了“义庄遍天下”之说,例如清朝末年,仅苏州地区就有义庄200多个。这些沿袭自范氏义庄的各地众多的义庄,成为中国民间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固基础。

另一方面,宗教也对社会保障贡献了力量。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后,寺院举办了各种慈善事业。如唐代寺院设立的悲田院,专门关注那些老而无依者,饥饿施粥,有病给药,死则安葬。而从悲田院中分离出来的“医院”,则对灾民中的病号进行集体熬药救治,因此,“医院”也是我国最早的义诊所。我国古代佛教寺院对社会承担了一些救助贫弱危病者的善事,这也是为什么佛教长期被世俗所认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体来说,我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比不了当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在生产力和医疗水平非常低下的古代,政府和社会已经做到了能尽到的职能。如果我们生活在古代,想必也不会幼无所养老无所依,应该可以感觉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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