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中,对陕西地区的土匪活动以及背景做了详细介绍。 20世纪20年代中期,陕西土匪人数异常众多,达到了几万人之众,形成的这一形式与冯玉祥的措施有很大的关系,冯玉祥控制陕西,陕西农民被迫交苛捐杂税,种植罂粟,结果导致饥荒日益严重,一时间哀声怨道,许多人也不得不铤而走险,落草为寇。 周寿娃,又名周兴文,人送外号“周狼”,是陕西南部商县大荆周岭人。周寿娃从小家贫,所以每每也只能靠着在家熬包谷糖,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来换取生活来源。可是有一天,他瞧见集市上有人用枪欺压百姓,周寿娃心念一起感慨“有枪多好啊,就不怕被欺负了,还能欺负人。”于是周寿娃就被这样的邪念带入了深渊。 1935年,周寿娃通过平时的“寒暄关系”混进了当地的保办公处,给了当地腰市自卫队长王益三当护兵,可护兵这个工作令周寿娃不满,觉得“屈才”了,于是贼心一起,还想谋害上司,不过后来事情败露了,周寿娃也不得不逃亡到马角山一带,于是开始了他土匪的生涯。 对于周寿娃的土匪坏事行为,或许用“罄竹难书”还不够形象,用村里的寡妇言语“他是一个噩梦”!或许才能表露出这个恶魔有多么劣迹斑斑! 1940年,周寿娃的眼睛出了点毛病,也不知道周寿娃从那里得知一个偏方,觉得用苦胆可以治病,于是将目标盯向了村里人,之后犹如恶魔一般杀害了村民郭树旺。此外周寿娃还派人跑到西荆张宪殿家进行抢劫,开枪将张宪殿父子3人及4岁的小孙子全部杀害。连儿童都不放过,这还有人性吗? 有时候,没文化的土匪就像一根生锈的钉子,踩上了,不仅仅是流血那么简单,还得考虑到锈化会对自己产生什么样的后遗症。 周寿娃当了土匪之后,一共娶了6位老婆,除了大老婆是别人的童养媳之外,其他的都是抢占过来的妇女。(周寿娃死后,一些老百姓才敢说出来一个真相:在那个村子里,共有上百人受到过他的伤害。比如黑龙口事件,还有大荆一家的新婚之夜,他直接抢了别人新婚妻子,当着人家新郎的面伤害新娘,用非人手段将新郎气的吐血而亡。) 但善恶终有报,1950年6月28日,在人名群众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之下,终将这个恶魔绳之以法,之后经过各县的百姓提供证据再加上商县人民政府的审判,最终判处周寿娃死刑,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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