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超车在驾车过程中是比较危险的, 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近日,在万川大道延伸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小车在超车过程中, 因疏于观察,导致三车相撞。 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这惊险瞬间…… 当日下午15时许,万州交巡警接到报警称在万川大道延伸段(入城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人受伤,三辆车受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民警在现场发现,事故车辆停在道路中间,其中一辆车牌号为渝BWU0**的黄色小型轿车被撞后,左前轮脱落,安全气囊弹出,车头被撞变形。而距离黄色小车几米处,一辆车牌号为渝DGL9**的棕色小车的车头左前角也被撞变形。 经调查,事发当时,陈某(男,41岁,万州人)驾驶牌照为渝DGL9**棕色小轿车搭载一名乘客张某由五桥高速收费站方向经万川大道往长江大桥方向行驶,当其行至万川大道延伸段(入城大道)时,陈某驾车违反禁止标线,跨越中心单实线驶入对向车道超越前车。 在超车过程中,陈某突然发现对向车道内何某驾驶的牌照为渝BWU0**的黄色小车迎面驶来,陈某急忙往右回方向,但仍躲闪不及,与何某的小车迎头相撞,随后,又与右侧范某驾驶的渝DJG7**轻型封闭货车相撞,导致渝DGL9**小车乘客张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 事故发生瞬间 据陈某称述,他在超车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当他突然看到对向车道来车时,顿时手忙脚乱,准备避让,可惜距离太近,根本来不及躲避,事故就在一瞬间发生了。 陈某违规超车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陈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 以 案 说 法 · 从今天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比较危险的行为。我们既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止事故发生。比如该起事故的事发地点是道路变窄路段,禁止超车,而陈某选择在该处超车,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我们先看看在法律法规中,以下情况是严禁超车的: A、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B、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C、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D、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另外,以下四种超车情况,我们也需要注意: ▶ 超车前车速的控制 ✘错误做法:超车前加档提速 ✔正确做法:超车应减档提速 车辆的前进是靠引擎所发挥的扭力来实现的,高档位扭力较小,油门反应迟滞,加速反而比较迟钝。 ▶ 超车时观察路况和车况 ✘错误做法:超车时只观察前面车况 ✔正确做法:超车除了瞻前更需顾后 司机在超车时除了确认前方可以超车外,更需要确认后车有无超车行为,并提前打开转向灯,超车后并线时,还要注意驶过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再回到行车道,以防止擦刮被超的车辆。 ▶ 盲区超车 ✘错误做法:存侥幸心理 盲区亦超车 ✔正确做法:特殊路段谨慎超车 对于超车的时机与路况问题,也应引起驾驶员的注意,如在起伏道路及山区道路行驶,遇有坡顶的地方,由于坡顶的阻挡,使我们看不见对面有无来车,成为视觉盲区,此时不应超车。 ▶ 超越路边停放车辆 ✘错误做法:加速超过停靠路边车辆 ✔正确做法:须提防路边车随时起步 不少车主认为,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停在路边的车辆,根本不必在意,加速超过即可。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这种处理方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为路边停靠的车辆,随时有起步的可能,很多交通事故就是由此引发的。 @万州交巡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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