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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志怪故事

 韦诡 2019-11-10

第一篇叫《伥鬼》。


昔山有虎,杀伤农夫,其鬼为伥,托身枯骸而归于乡里,专引生人入虎口,十户去之二三,民甚扰。乡老要勇武之辈搏虎而杀之,食其肉,焚其骨,额手相庆。
未及月,死殁者更甚,终至十室九空。方士至此,询得始末,叹曰:如此为虎作伥者,除虎患而纵伥鬼,乃使为豺狼虫蛇熊罴之辈作伥,无怪祸甚!自此乡民惶惶,而伥之祸不已,至明年,人烟竭尽,而伥魂叫啸,百年不平也。

大意:曾经山上有一头老虎,杀了一个农夫,这个农夫的鬼魂就成为了伥鬼,附在尸体上回到了村里,专门把活人送给老虎吃,这样一来有两三成的人被吃掉了,村民都很烦恼。村里德高望重的人请了勇武的人搏杀了老虎,吃了它的肉,烧了它的骨头,大家都高兴极了。
但是还没过一个月,死的人更多了,最后村里人几乎死光了。方士来到这里,询问了事情的原委,叹息道:这个伥鬼为老虎办事,你们只杀了老虎却放过了伥鬼,现在他给山里的豺狼、虫蛇、熊罴这些动物做事,怪不得祸事更大了!从此以后,村民惶恐不安,而伥鬼引来的祸事却不曾止歇,到了第二年,村里连人烟都没了,只剩下伥鬼的喊叫,一百年都没有平息。

这篇很久之前写的,主要灵感来源于为虎作伥这个成语。不过为了行文,伥鬼的设定和一般传说不大一样,不再是找到接盘侠就退休的临时工了

第二篇叫《非我》

山阴之镇,有精怪出焉。人云四目三足,鬃发如剑,尝一夜游行数十里,伤人畜,毁稼禾,而乡民不敢与争。
秀才袁尹者,遍访天下志怪,至此甚异之,乃拜方士共寻,三月未果。是日,秀才独饮,忽闻厅中异响大作,急视之,已遍地狼藉矣。遂遍质于家人,皆言此非我之过也。
俄顷,黑风大作,化而为兽形,似三足之虎,而头生独角,目有重瞳,声若金刚之怒,步有雷霆之威。众惊怖,而方士忽然而至,疾呼曰:此非你之过也,可速去!可速去!此怪倏然而没,秀才遍寻不得。
方士释曰:旦有祸事,人皆推脱,俱言非我之过,然则其果非我之过耶?是故此怪名作非我,本无过之兽,乃受人言之过,无怪其怨怒至此!言罢自去,而非我之祸,经年未止也。


大意:山南边的镇子里,有一个精怪出没。大家都说它有四只眼睛三条腿,毛发就像剑一样锋利。它曾经一晚上大闹几十里路,伤害人和牲畜,毁坏田里的庄稼,受害的农民不敢与它争斗。

有个叫袁尹的秀才,他四处云游寻访神怪故事,到了这里觉得这个故事很神奇,于是拜访方士,让他一起寻找这个精怪,但三个月都没找到。这一晚秀才一个人在喝酒,突然听到厅堂里有很大的怪声,匆忙去看,只见地上一片狼藉。于是他把家里的佣人都叫过来一一质问,但是大家都说“这不是我的错”。
不一会,刮起了黑风,然后变化成野兽的样子,看着像三条腿的老虎,但头上长着一支独角,双眼各有两个瞳孔,吼声像金刚发怒一样凶狠,脚步像打雷一样威严。大家都很害怕,这时方士突然出现,说道:这不是你的错,你走吧!你走吧!这个精怪听了之后一瞬间就消失了,秀才到处找也找不着。
方士解释道:一旦出了坏事,大家都只想着推脱,说这不是我的错,但这难道就是“不是我”的错了吗?因此这只精怪名字就叫“不是我”,本来是无辜的野兽,但被人们的话语强加上了罪过,怪不得它如此愤怒、怨恨!说完方士自己就走了,而“不是我”引发的祸事,一连好几年都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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