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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房产遗嘱范本,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写,自书遗嘱范本

 悟痴 2019-11-10
自书房产遗嘱范本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那么,自书遗嘱怎么写呢?自书遗嘱范本是怎样的?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写?自书房产遗嘱范本又是怎样的呢?

目录

  • 1房产遗嘱书写格式范文

    遗  嘱

    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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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自书遗嘱范本

    遗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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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自书遗嘱的范文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账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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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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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自书房产遗嘱未公证怎么办

    案例回放:

    沈某是一位退休干部,老伴去世多年,生有二女一子。为照顾老人生活,儿子小沈一家与老人共同居住在老人单位分的房子里。1999年,沈某单位出台政策,沈某可交3万元买下正在居住的房屋。

    考虑到小沈长期同自己居住并照顾自己,两个女儿都有住房,老人就让小沈出资将房子买下。沈某还立下遗嘱,说明小沈代父出资3万元购买房产,自己去世后该房产由小沈继承。2010年,沈某去世了,小沈拿着老人的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但房管局因遗嘱没有办理公证而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司法解答:

    云岗街道司法所张迪认为,沈某立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内容为他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其合法财产,因此,老人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同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因无法审查认定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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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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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自书遗嘱的规定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公民所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才合法有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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